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关于印发《韶关市推进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10 16:04:43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人社函〔2020〕16号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有关科室,下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韶关市推进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联系人:田斌,联系电话:8728693。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



  韶关市推进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2018〕187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市“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韶人社〔2018〕15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建设方案。

  一、推动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建设

  (一)建设对象

  在韶关市区域内且设有烹饪专业的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餐饮行业内设培训中心(有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以及具有员工200名以上规模的餐饮企业等。需申报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的应重新申报认定。已有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不需要参加认定。

  (二)建设条件和标准

  1.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同时具备条件)

  (1)以政府投入或企业自主建设为主,建立了资金稳定投入和资金筹措机制,使基地建设、运行和维护有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充足的资金保障。

  (2)建设定位要有粤菜特色和创新创意能力。开设实训的项目能体现当地饮食特点以及主体产业发展,要体现传承中华饮食文化,新兴技能等特性和功能互补特点,原则上是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难以开设的。

  (3)基地要突出公共服务功能,重点面向社会各类学校、企业等用人单位以及城乡劳动者开展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具有培养烹饪类职业技能资格四级以上的培训经验。

  (4)功能定位广,能承担挖掘传承以韶州客家菜为重点的粤菜典故、烹饪新技能研发、地方特色烹饪类职业标准开发、实验性考核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厨艺竞技交流和技能成果展示评选等工作。

  (5)理论和实操设备配置齐全、先进。设施设备在区域餐饮业具有先进水平,完好率在90%以上,符合粤菜师傅技能人才培训大纲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并能满足年均200人以上培训规模的需要。

  (6)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并能熟练操作使用培训设备的师资队伍。每一职业(工种)培训项目要配备2名以上具有技师或者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兼职培训教师;应配备不低于4名具有本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担任培训专兼职实训技师。

  (7)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指理论、实操和工艺制作等教室)。有满足培训要求的消防、环境、食品卫生、通风、照明和控温度等设备。

  (8)建立管理运作机制,配备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助能力的管理队伍。采取财政拨款公益性为主的运作模式,也可实行劳动力技能提升补贴,由基地建设单位直接向所属地人社部门申请预拨和申领(但个人不能重复申领补贴)的运作模式,或收取职业培训费的运作模式,制定适应对社会开放的办法,能吸引社会各类群体参加培训。

  2.县(市、区)粤菜师傅培训基地

  县级基地的认定标准可参照市级基地的认定标准适当降低(其中:县级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培养目标可放宽至职业技能等级五级以上(含五级),具体认定标准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制定。

  (三)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认定机构

  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报市级基地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获准。

  (四)申报形式和申报材料

  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愿原则,书面形式申请市级和县级粤菜师傅技能培训基地,其申请报告须提供如下材料:

  1.基地建设可行性报告(包括建设的必要性、需求分析、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措施、消防设施等)。

  2.机构批准材料(包括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3.基地建设情况(包括培训项目设置、资金使用设施设备投入、师资队伍状况以及培训计划等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等)。

  4.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

  5.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认定申报程序

  1.申请认定基地。各申报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级基地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评估意见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获准。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基地建设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组织行业专家评估、实地考察和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开展认定工作。

  3.对条件具备市级、县级认定标准且审核通过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县级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可挂“韶关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XX县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的牌子。

  (六)管理评估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的指导管理和跟踪服务,全面推动基地的建设和运行。要强化基地建设和运行资金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管理和审查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对有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推动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建设

  (一)建设条件

  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以餐饮服务业和以“农家乐”的乡村旅游业为重点,由工作经验丰富,具有高超技能技艺,良好职业道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韶关市辖区内的餐饮企业、行业协会、技工(职业)院校和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为载体领办和创办。粤菜大师工作室分市、县两级,市级以培养高级工烹饪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领办人及主要成员有3名均具备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以上资质;县级以培养中级工烹饪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领办人及主要成员有3名均具备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以上资质,且具有下列条件的均可以申报:

  1.领办人在申报的餐饮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带徒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粤菜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

  2.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并具备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等。

  3.有企业或行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技术改进或创新项目,特别是参与省、市重点工程和技术开发项目,以及参与挖掘传承中华烹饪文化和技艺技法,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再创新项目。

  (二)职责和任务

  1.进行技术攻关并研究。立足企业,发挥团队优势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2.开展技术交流活动。通过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聚集,形成技术创新团队,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

  3.建立名师带徒制度。以粤菜师傅大师为带头人,传绝技、带高徒,为企业和社会培养中、高技能人才,县级粤菜大师工作室年度培养中级工烹饪技能人才不低于7人;市级粤菜大师工作室年度培养高级工以上烹饪技能人才不低于4人。

  4.制定工作室项目计划。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同业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每年形成有价值的成果。

  (三)申报程序

  1.县级粤菜大师工作室。由拟申报项目负责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审,提出入选项目名单,并通过县级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XX县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铭牌。

  2.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达到市级粤菜大师工作室条件的县级工作室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拟直接申报市级工作室的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经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项目进行考察,专业评审和答辩,提出入选项目名单,并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韶关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铭牌。

  (四)申报材料

  1.《韶关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申请表》(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项目领办人、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开展计划和主要工作方向等。

  3.粤菜大师领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荣誉证书、个人专著、公开发表刊物、专利、技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所有复印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五)支持措施

  1.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经认定的粤菜大师工作室给予政策扶持,开展培训和技术革新、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任务。

  2.对授予“韶关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工作室领办人,优先推荐广东省企业首席技师等各类技能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工作室直接培养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技能竞赛。对于履职任务成效显著的工作室给予通报表彰。

  3.粤菜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六)工作要求

  1.粤菜大师工作室是我市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把粤菜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工艺交流,传承技艺、绝技绝活展示的重要平台。

  2.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补助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粤菜大师工作室的建设上。单位、培训机构或个人在项目资金申报、领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等骗取资助资金的,停发相关资助,追回已发放资助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韶关市、县级粤菜大师工作室认定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续。工作室领办人不再从事技能、技术岗位的,或离开申报单位的,不再保留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

  4.持续推进韶关市、县级粤菜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韶关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申请表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