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韶关市2022年度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发布日期:2022-12-07 17:29:55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档函〔2022〕15号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省驻韶各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韶关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2〕13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报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为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得参加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为∶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办公大楼6楼618室(韶关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891998。

  档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按照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要求报送。省直单位需委托我市评审的,应出具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单位同意委托的函件,方可受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20 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现行职称政策规定和标准条件。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时要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新上岗档案专业人员档案专业科目不少于80学时。

  (四)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 月31 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五)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请转评。

  (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已有职称的(含所有系列、专业的职称),不得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填报。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送审方式。申报人应对照国家、省、市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组织个人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

  /web/pub/ggfwzyjs.do)。(注意:系统须上传清晰红底或蓝底证件照(600KB以下),不可使用白底证件照、自拍照或翻拍照等。)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应将参加职称评审全部材料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出公示通知第二天起算满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统一递交申报材料。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个人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一概不予办理。

  (四)评审缴费。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资格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按照省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开具缴款通知书,申报人凭缴款通知书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五、审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取得资格的时间、继续教育学习学时、论文和作品数量等,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是否完整提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使用规定表格或表格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材料不予受理。对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中的各类证书复印件、情况说明、证明等都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只有业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三)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核后,按要求在申报表格相应栏签署部门和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意见不完整或未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评前公示工作。

  (五)申报材料经单位报送后不得调整和补充。市直单位人员申报的、经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县(市、区)或以下单位人员申报的,需按照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当地人社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

  六、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常规评审材料。(1)《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3)《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11份;(4)证书、证明材料1份;(5)业绩、成果材料1份;(6)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8)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历年限内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各1份;(9)《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10)在职在岗证明1份;(11)职称申报承诺书1份。

  除上述材料外, 符合绿色通道条件你,要求放宽学历、资历等要求的,须提供个人申请材料、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包括申报者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综合评价以及所符合的绿色条件说明等,不少于1500字)以及两名档案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函》和《推荐人信息表》。申请转评的,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转评说明,并提供原职称证书和职称《评审表》复印件1 份。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材料。(1)《档案专业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材料目录》1份∶(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3)职称考核认定公示情况表(原件)(4)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5)证书、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在职在岗证明等);(6)业绩成果材料;(7)代表作。

  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须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材料(PDF 版本),并按以上顺序整理(目录清单及填写要求见附件),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除纸质材料外,申报人还需将准备好的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并按正常阅读习惯优化页面后,刻录光盘提交。

  (3)职称评审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表格下载栏下载,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样式,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4)申报者须填写《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将电子版一并刻录到送审材料光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档案专业职称常规评审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3.档案专业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4.推荐函和推荐人信息表

  5.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6.职称申报承诺书


  韶关市档案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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