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人社函〔2022〕4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有关市直学校(单位):
为做好韶关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0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为做好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应于5月20日前完成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和审核,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6月2日前组织申报正高级职称教师完成个人系统网报工作。网上报送材料前,申报表不装订,待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推荐表待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再进行复印(35份);个人业绩成果需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由申报人上传(市直有关单位由市教育局审核并盖章)。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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