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韶关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1-04-27 22:49:04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关于征集韶关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

  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韶关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副高、中级职称评审组织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评审工作实际,现向各相关单位征集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技术(含乡村工匠)两个评委库评委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征集工作遵循个人自愿、单位和地区择优推荐以及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优先推荐资历深、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丰富、受聘高级(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有多年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并取得同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1年以上;

  (五)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入选。

  三、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附件1)的专业类别,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推荐入库。

  (二)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经个人同意,组织推荐,由人选所在单位填写《韶关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资格副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2)和评委导入职称系统模板(附件3),并附评委人选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择优选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5月8日前将附件2-3的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发至韶关市农业教育与信息中心黄萍,纸质材料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韶关市新华南路46号)。

  联系人:黄萍,联系方式:8775818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

  2.韶关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副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

  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3.评委导入职称系统模板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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