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3-24 18:35:21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并就如何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按时按量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任务

  从2021年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中央有关部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对科目类别或学时(学分)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视频课件将于第二季度上线,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学习。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课件将于今年12月31日下线,逾期系统不提供补学课件。

  二、精心组织,推进高层次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项目

  省人社厅将根据我省经营管理权社会发展需求,围绕新职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举办若干期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班,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高级研修内容,积极组织行业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培训。并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围绕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组织开展有地区特色、行业优势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培训,提升我市行业影响力,推进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培训。

  三、夯实责任,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管服务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努力推动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各司其职,指导、监督、服务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认真解释解答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学习效果,共同推进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

  联系人:曾心怡;联系电话(传真):8728323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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