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和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0-09-24 17:56:32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人社函〔2020〕166号

  关于开展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和博士后

  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韶组通〔2018〕23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博士和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医疗和培训交流资助项目

  (一)项目简介

  加大对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扶持力度,支持我市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吸引培养博士后。给予在站(基地)博士后每人每年25万元生活补贴(入选“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博士后每人每年35万元生活补贴),1万元医疗补助,参加学术交流、短期进修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4万元差旅补助,资助期限均为2年。入选“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原“扬帆计划”中的博士后扶持项目)的,可同时享受上述生活补贴。

  (二)申报条件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

  2.完成中期或期满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未到中期考核时间,但目前博士后表现和研究进展情况良好的,需在完成中期考核后及时补报中期考核报告。不按时提交者,停发第二年资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目录、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博士后工作协议、在站博士后中期或期满考核材料(未到中期考核时间的,提交单位对博士后的工作鉴定意见,完成中期考核后及时补报中期考核报告)、入站(基地)后在韶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等。

  3.申请学术交流、短期进修培训交流补助的,提交2018年1月1日以后参加交流、培训的相关文件、通知和费用票据等。

  4.夫妻双方均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同时通过所在单位申报。

  5.申报情况须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

  6.设站(基地)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

  8.《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复印,一式2份,装订成册。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确认签字、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式1份,一并提交电子版。

  二、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项目

  (一)项目简介

  加大对引进博士和出站博士后的扶持力度,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引进培养博士。

  1.博士后出站(基地)后来韶留韶工作,给予每人总额为20万元的生活补贴和50万元的住房补贴。入选“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博士后出站后来韶留韶工作,给予每人总额分别为20万元的生活补贴和70万元的住房补贴。

  2.新引进我市工作的博士,给予每人总额分别为10万元的生活补贴和20万元的住房补贴。

  3.已在我市工作,新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给予总额分别为10万元的生活补贴和20万元的住房补贴。

  上述3项生活、住房补贴按4:3:3比例分3年支付给个人,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我市的当年停止发放。

  (二)申报条件

  1.2018年1月1日之后出站(基地)留韶来韶工作的博士后、新引进我市工作的博士,与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同时在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在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已在我市工作,在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在韶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至少还有3年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研究生,于2018年1月1日之后新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2.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目录、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或行政介绍信、列编通知书)、在韶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或在韶入职后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等。

  3.申请住房补贴的,提交2018年1月1日以后作为购房合同买受人在我市境内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表。

  4.夫妻双方均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同时通过所在单位申报。

  5.申报情况须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

  6.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人才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

  8.《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复印,一式2份,装订成册。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确认签字、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人才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式1份,一并提交电子版。

  三、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工作站资助项目

  (一)项目简介

  支持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建站补贴;对新设博士工作站单位,市财政一次性配套10万元建站补贴。

  (二)申报条件

  2020年1月1日后经批准新设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和博士后工作平台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3)。

  2.同意审批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资料。

  3. 《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和博士后工作平台资助项目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复印,一式2份,装订成册。相关资料复印件应由申报单位审核人确认签字、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四、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资助项目

  (一)项目简介

  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主动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基地)推荐招收博士、博士后,每成功推荐1名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2018年1月1日后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基地)推荐并成功招收博士、博士后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韶关市2020年度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4)。

  2.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引进协议,用人单位、博士或博士后人员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3.博士、博士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

  4.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证、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资料。

  5. 《韶关市2020年度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资助项目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复印,一式2份,装订成册。相关资料复印件应由申报单位审核人确认签字、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五、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任选其一):

  1.线下办理:申请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前按要求将经用人单位初审、主管单位审核的申请材料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2.线上+线下办理:申请人将经单位初审、主管单位审核的申请材料扫描成电子版,然后在申报时间截止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韶关市人社局后选择拟办理的事项,并上传电子版,待网上申报资料审核无误后,再将纸质材料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二)审核

  1.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主管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再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3.受理。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通过线下或线上+线下的形式报送到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企业服务(政策兑现)窗口。

  4.审批。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资助名单,报韶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以及用人单位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申报资格的予以公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申报资格。

  六、纪律要求

  申报人和单位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以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方式伪造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或入选资格,并记入征信系统。博士和博士后设站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经费使用及管理执行省、市有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省级博士和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的,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二)相关表格可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grsportal/home.portal)“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具体办理事项中“申请材料”栏目中下载。

  (三)申报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5日。

  (四)纸质材料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企业服务(政策兑现)窗口,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24栋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综合服务窗口,电话:8877822。

  附件:1.《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

  2.《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

  3.《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和博士后工作平台资助项目申请表》

  4.《韶关市2020年度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资助项目申请表》

  5.《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

  6.《韶关市2020年度博士人才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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