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现予公布。此次调整共涉及行政许可事项105项,其中取消53项,下放52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事项,要切实做好衔接,并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目录(2017年版)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取消事项(共53项)
序号 |
审批 部门 |
事项名称 |
审批对象 |
处理 决定 |
备注 |
14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就业证迁转) |
用人单位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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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
用人单位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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