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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综合规划科 发布日期:2017-08-31 00:00:00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现予公布。此次调整共涉及行政许可事项105项,其中取消53项,下放52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事项,要切实做好衔接,并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目录(2017年版)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取消事项(共53项)

序号

审批

部门

事项名称

审批对象

处理

决定

备注

14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就业证迁转)

用人单位

取消

 

15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用人单位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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