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8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我办修订形成了《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布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职权,并及时做好公开工作;要结合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实体大厅建设做好衔接工作,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今后,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家和省最新的改革成果等实际情况,适时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韶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
(市人社局部分)
序号 | 职权部门 | 职权 | 事项名称 | 依 据 | 备注 |
|
| ||||||
79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0257 | 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第十一条。 | 市级权限:市县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
|
80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0258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八、十一、五十三、五十四条。 |
|
|
81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0260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第四十条。 |
|
|
82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0261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第六十九条。 |
|
|
83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0263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第三十九条。 |
|
|
84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0266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
|
|
85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008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四十一条。 |
|
|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