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7〕1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现将我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7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10.54万户、6.79万户、1.48万户、1.6万户、1.5万户。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72.5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75.2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7.2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294.1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7.6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36.52万人;失业保险29.80万人;工伤保险38.85万人;生育保险28.42万人。
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80.0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5.5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4.4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292.7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56.2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36.52万人;失业保险27.15万人;工伤保险31.39万人;生育保险28.42万人。
二、各险种月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22元。2017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8213元/月,缴费下限为2489元/月,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为2809.69元/月,单位缴费比例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数据为企业养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18213元/月,缴费下限为3073元/月,实际平均缴费工资3607.58元/月,从2017年2月份起,单位缴费比例从6.5%下调至6.0%,个人缴费比例为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18213元/月,缴费下限为3073元/月,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2946.51元,缴费比例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为3600元,最低缴费档次为120元,实际月(年)平均缴费328.7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3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80元,各级财政补助450元;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18213元/月,缴费下限为3073元/月,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4461.60元/月,缴费比例0.24%-1.9%;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5366元/月,缴费下限为1210元/月,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034.59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15366元/月,缴费下限为1210元/月,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495.52元,缴费比例0.5%。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一)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91.98亿元,总支出88.07亿元,当期结余3.91亿元,累计结余87.11亿元。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7.5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8.0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97亿元,利息收入0.31 亿元,转移收入 0.68亿元;基金总支出 50.03亿元,其中,待遇支出 47.53 亿元,转移支出 0.47亿元;当期结余-2.53亿元,累计结余19.98亿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 45.8亿元,总支出 44.08 亿元,当期结余1.72 亿元,累计结余5.71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总收入9.18亿元,总支出 1.19亿元,当期积累7.99亿元,累计结余57.9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09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98亿元,财政补助收入4.93亿元,利息收入0.18亿元;基金总支出5.06亿元,其中,待遇支出5.06亿元;个人账户余额11.14亿元,当期结余2.03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1.42亿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8.9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8.3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09亿元,利息收入0.52亿元;基金总支出16.22亿元,其中,待遇支出16.19亿元;当期结余2.7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2.55亿元,个人账户结余0.20亿元),累计结余27.59亿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6.00亿元,一次性趸缴结余9.58亿元,一次性趸缴外统筹基金结余12.01亿元)。统筹基金收入13.33亿元,支出10.78亿元,当期结余2.55亿元,累计结余21.59亿元(其中,一次性趸缴结余9.58亿元,一次性趸缴外统筹基金结余12.01亿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5.36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3.99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0.83亿元,利息收入0.37亿元;基金总支出12.89亿元,待遇支出12.07亿元。大病医疗保险保费支出0.82亿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合计0.65亿元。当期结余2.47亿元,累计结余15.66亿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12亿元,总支出1.61亿元,当期结余-0.49亿元,累计结余1.51亿元;
6.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32亿元,总支出0.98亿元,当期结余0.34亿元,累计结余10.61亿元;
7.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0.62亿元,总支出1.28亿元,当期结余-0.66亿元,累计结余0.34亿元。
(二)各险种基金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92.81亿元,其中,银行存款88.35亿元;委托运营0亿元;债券投资0亿元;暂付款4.49亿元。负债5.67亿元。基金存量87.11亿元。其中: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24.11亿元,其中,银行存款 20.09亿元,委托运营0亿元,债券投资0亿元,暂付款 4.02亿元;负债4.13亿元;基金存量19.98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12.82亿元,其中,银行存款12.82亿元,暂付款0亿元;负债1.40亿元;基金存量11.42亿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27.6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27.47亿元,暂付款0.22亿元;负债0.10亿元;基金存量27.59亿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15.7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15.48亿元,暂付款0.22亿元;负债0.04亿元(为暂收保险公司理赔周转金及质保金);基金存量15.66亿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资产1.54亿元,其中,银行存款1.54亿元,暂付款0.03亿元,债券投资0亿元;负债0亿元;基金存量1.51亿元。
6.失业保险基金总资产10.61亿元,其中,银行存款10.61亿元,暂付款0亿元,债券投资0亿元;负债0亿元;基金存量10.61亿元。
7.生育保险基金总资产0.34亿元,其中,银行存款0.34亿元,暂付款0亿元;负债0亿元;基金存量0.34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17.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4万人,抚养比为2.0:1;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30.47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162.55元;全年平均养老金2127.97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41.55%(社平工资口径5122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38.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7万人;2017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10元/月增加到120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25.89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45.38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82.4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89.80元;门诊大病1.0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823.34元;住院3.6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451.88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47.1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85.44元,门诊大病2.0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4927.32元,住院7.9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8155.8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68.5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71.97元;门诊大病19.2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472.59元;住院32.0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4955.14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3.45万人次,次均大病保险费用17553.07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7393人,其中享受伤残待遇3280人,因工死亡51人,供养亲属4062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941.31元/人,伤残津贴2794.25元/人次,生活护理费2047.11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1263.72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72320元/人。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7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3.68万人次,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68元/人·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0人,人均0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68万人次,人均代缴医疗保险费404.25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8863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9390人次,平均医疗费用3791.08元/人次,享受生育津贴9473人次,平均生育津贴9753.89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8.3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9.83%(记账周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六、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药品经营单位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达215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金额1825658321.8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药品经营单位614家。
七、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达35家,康复机构2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1家。
附件: 1. 2017年度韶关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2017年度韶关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
3.2017年度韶关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4.2017年度韶关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5.2017年度韶关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2:2017年度韶关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相关附件:
附件4:2017年度韶关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相关附件:
附件3:2017年度韶关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相关附件:
附件5:2017年度韶关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相关附件:
附件1:2017年度韶关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