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省级“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园入驻(孵)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 发布日期:2026-05-22 17:00:29字体大小设置:[大中 小] 分享到:为持续引进优质项目(包括团队及企业)入驻(孵),进一步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的高质量就业与创业,韶关市省级“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现开展入驻(孵)项目征集,旨在吸引并汇聚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示范单位(机构)、大学生及家政服务业创业者,共同打造“产教评”一体的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现就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等国家部署,广东省自2019年起全面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旨在推动家政服务业职业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韶关市省级“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正是在《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及《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办发〔2020〕29号)等系列政策指引下重点建设的省级平台载体。基地的建设,不仅是为了满足本市居民家庭对母婴、居家、养老、医护等服务的迫切需求,更是为了发挥家政服务业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方面的关键作用,通过打造“产教评”一体的综合服务示范高地,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与产业支撑。
二、基地概况
示范基地位于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四号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4650平方米,是我市首个省重点扶持建设的“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内设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医疗护理及养老护理四大模块等15个功能实训区,可同时满足近150名学员进行多元化技能人才培养及人才评价活动。基地配套创业孵化园区,学员宿舍区及学员饭堂区,配备完善的水电、消防、网络等物业服务设施,致力提供多元化综合示范性公共服务(各功能区介绍详见附件1)。
三、入驻(孵)扶持政策
创业孵化园区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内设15间创客室、1间会客室和1间会议室,配备办公家具、空调等基础设施,为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项目)“一站式”公共创业服务,精准对接家政企业(项目)商务需求。
入驻(孵)单位(机构)可享受免费办公场地及基础设施外,还可获得以下多层次、全方位的扶持:
(一)创业孵化服务1.一站式创业服务:提供项目推介、业态组合、信息对接、创业指导、媒体宣传等“一站式”公共创业服务。
2.路演与资源对接:不定期组织创业路演、项目展示等活动,协助入驻项目参与“众创杯”等创业创新大赛。
(二)职业技能服务
1.实训资源优先使用:优先预约使用基地内四大模块15个功能实训区,开展技能培训、实训及评价活动。
2.职业技能指导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技能等级认定指导服务。
(三)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
1.供需对接平台:为有人员招聘需求的入驻企业提供岗位信息发布,组织参加招聘活动,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
2.信用与品牌建设支持:指导入驻企业及家政服务员进驻“省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招聘、订单发布、接单等功能服务。
注:入驻单元室室内水电费和均摊所在办公楼层公共区域电费由入驻单位(机构)承担。示范基地配套的场室按基地申请使用程序提前预约,原则上以入驻业务或孵化项目为主,并承担使用场地的相关水电费。
四、申请入驻(孵)对象及条件 (一)入驻(孵)基本条件
1.申请入驻(孵)对象
(1)申请入驻机构:经营范围为家政服务领域(母婴、居家、养老、医护等)方向的活跃机构,包括龙头企业、家政服务示范单位、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价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
(2)创业团队:指未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创新创业团队,孵化期将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3)初创企业:到本次申报时间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时工商登记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2.具备开展家政服务行业所需的团队、设施设备等。
3.入驻(孵)单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确的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等。
4.入驻(孵)单位(机构)近3年无重大违法、失信、安全事故;法人或相关负责人无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二)优先入驻(孵)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团队或企业,将在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
1.培训与评价引领型:具备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并有意向在基地开展培训活动,且培训合格率能达到较高标准(如参照省级标准,培训机构合格率80%以上,企业内训合格率90%以上),或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资质,能为家政从业人员提供技能评价服务。
2.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型:与省内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人才培养、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就业指导、等级晋升等项目。
3.员工制与品牌示范型:依法实行员工制管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诚信经营、服务质量、品牌建设方面具有示范效应。积极申报或已被认定为省、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示范单位)、龙头企业的机构将获得重点倾斜。
4.技术创新与业态融合型:在家政服务中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或积极探索“互联网+家政”、家政与养老、育幼、社区服务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5.湾区合作与标准输出型:积极开展或有意愿开展与粤港澳大湾区在先进培训资源、服务标准、市场对接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或致力于开发具有韶关地方特色的家政服务培训项目与品牌。
五、目标任务及考核机制
(一)目标任务
1.遵从示范基地的统一管理,配合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入驻单位(机构)首年家政服务单量原则上应在200人以上,每年需以10%服务单量递增,或完成入驻备案相关职业(工种)的培训、等级认定、就业创业服务和行业交流等活动人数原则不低于200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占总人数比重力争高于35%)。
3.入孵企业/项目首年单个家政服务项目服务单量原则上不少于50人,每年需以20%服务单量递增。
(二)考核机制
示范基地原则上每年对入驻(孵)机构(项目)组织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经营状况、创业团队建设、吸纳就业情况、资质荣誉成果和配合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等方面,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协议、推荐申报上级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重点关注:
1.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是否健全,团队执行力等情况。
2.核心业务实效:开展培训的项目、群体和社会满意度等;评价的工种、级别和年度完成率等;就业的单位、待遇和就业稳定率等情况。
3.示范引领作用:是否主动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劳务合作、技能扶贫、社区服务等工作;是否在家政服务技术、模式、标准创新方面有所实践;是否积极参与行业公益、交流活动。
4.信用与合规经营:是否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
对于考核优秀者,予以通报表扬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分析具体原因,并和入驻机构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和具体办法;对于存在虚报数据、伪造材料等行为的,将启动退出程序,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申请材料
1.填写《韶关市省级“南粤家政”综合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园入驻(孵)申请书》(附件2)。
2.入驻机构的工作计划书;入孵企业/项目的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3.获得相关荣誉奖项证书及其他材料(如专利证书、商标证书等)。
4.入驻机构/入孵企业(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
5.已登记注册的企业,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拟入驻人员花名册。
所有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如为团队申请,由负责人签字),并标注“与原件相符”。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建议同步准备电子版。
七、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示范基地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示范基地组织评估组评审。组织评估组对申请单位(机构)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入孵企业/项目负责人(团队)参加路演、答辩等,必要时经实地考察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意见、评审高低分数排名,择优入驻(孵)(机构)名单。
4.经示范基地审批同意后,拟入驻(孵)单位(机构)名单在市人社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入驻(孵)单位(机构)。
5.入驻(孵)单位(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在公示完毕后10日内签订《韶关市南粤家政创业孵化园入驻(孵)协议》,办理入驻手续。以后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入驻(孵)单位(机构)可提出续签申请。
八、征集时间及要求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17:00止。
(二)报送要求:
1.意向入驻(孵)单位(机构)、项目团队应在规定的征集期内把相关资料提交到示范基地。
2.关于该次入驻(孵)项目评审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咨询韶关市省级“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 毅、张 华
联系电话:0751-8604300,0751-8604318。
电子邮箱:sg8604339@126.com(征集期内可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到该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入驻(孵)单位申请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
1.示范基地各功能区展示
2.韶关市省级“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园入驻(孵)申请书
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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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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