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公共实训资源使用活动计划
信息来源: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 发布日期:2025-09-29 08:58:50字体大小设置:[大中 小] 分享到:
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市高训基地”)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是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旨在为我市企业、技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普通高校、社会团体等提供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通过申请准入等方式在市高训基地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术攻关、人才交流等活动,现将截至目前的2025年10月市高训基地实训资源使用活动计划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
市高训基地现已上线“公益课”报名系统,每月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选课,报名网址:http://www.0751jy.cn/;各有意向使用市高训基地实训资源开展活动的单位,请径与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实训服务部联系,将持续受理公共实训资源预约并补充更新活动计划,联系人:黎文强,联系电话:0751-8607322。
附件:2025年10月韶关市高训基地实训资源使用活动计划
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2025年10月韶关市高训基地实训资源使用活动计划
序号 | 活动名称 | 实训区(室) | 活动单位 | 活动时间 | 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保育师三级培训班 | 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 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 | 10月8日 | 待定 | 胡晒梅 | 13318574533 |
2 | 保育师(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等级认定 | 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 广州谷丰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月12日 | 待定 | 胡晒梅 | 13318574533 |
3 | 电工、焊工技能培训及培训注意事项 | 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3号楼5、6楼,4号楼301、302室 | 韶关市晟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10月14-17日 | 待定 | 房丽梅 | 18033180018 |
4 | 三级养老护理员师资交流培训班 | 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 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 | 10月16日 | 待定 | 胡晒梅 | 13318574533 |
5 | 2025年第15期等级认定考核(中式面点师初级工) | 粤菜师傅培训基地 | 韶关市餐旅烹饪协会 | 10月18日 | 待定 | 廖瑜彬 | 15220822794 |
6 | 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五级/初级)等级认定 | 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 广州谷丰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月18日 | 待定 | 胡晒梅 | 13318574533 |
7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等级认定 | 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 广州谷丰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月19日 | 待定 | 胡晒梅 | 13318574533 |
8 | 美容师(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等级认定 | 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4号楼301、403、405、1010、1012、1015室 | 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 | 10月19日 | 待定 | 陈泳 | 18023668245 |
9 | 2025年第16期等级认定考核(中式面点师高级工、中式面点师中级工、中式面点师初级工) | 粤菜师傅培训基地 | 韶关市餐旅烹饪协会 | 10月23日 | 待定 | 廖瑜彬 | 15220822794 |
10 | 2025年第17期等级认定考核(中式烹调师初级工) | 粤菜师傅培训基地 | 韶关市餐旅烹饪协会 | 10月25日 | 待定 | 廖瑜彬 | 15220822794 |
11 | 保健按摩师(四级/中级、五级/初级)等级认定 | 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4号楼201、203、205、302、1楼大厅保健按摩师实训室 | 广州谷丰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月25日 | 待定 | 胡晒梅 | 13318574533 |
12 | 健康照护师(三级/高级、四级/中级)等级认定 | 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 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 | 10月25日 | 待定 | 陈泳 | 18023668245 |
13 | 健康照护师(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等级认定 | 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 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 | 10月26日 | 待定 | 陈泳 | 18023668245 |
请各单位在使用公共实训资源期间,严格遵守市高训基地相关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确保实训活动安全有效;禁止利用市高训基地的名义或形象开展任何与公共实训无关的活动;不得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保证考试通过、保证获得资格证书等;不得通过虚构背景荣誉、虚构从业人员资质及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等方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实训学员。 欢迎广大学员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与市高训基地管理中心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