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6-08 16:50:13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招聘教职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招聘教职员66名,报考人员可通过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sg.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招聘对象:

  ①国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从事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或参加过与招聘岗位相关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现在韶关市公办中学工作且具有中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3.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二)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⑸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⑹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5.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三、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规定范围的人员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因受学校岗位结构的限制,本次新进的教师暂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经考核合格,待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竞聘条件的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进行岗位调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和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查询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sgjyzp2023/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网络初审。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自行登入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7日16:00止。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1)提交附件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本科生提交,主要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写下承诺书(见附件3),保证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②2023届应届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主要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写下承诺书(见附件3),保证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⑤提供从事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的证明,或参加过与招聘岗位相关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的材料。

  (4)其他人员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③岗位有要求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件扫描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资格证;⑤按照附件1中需提供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5)现在韶关市公办中学工作且具有中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还需出具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组不另行通知,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结果为准。

  5.资格审查:

  ⑴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考生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窗口查看,请密切关注。

  ⑵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28日9:00至 6 月29日17:00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sgjyzp2023/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对象中符合第③点中具有中学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列入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教师、实验员、电教员岗位);综合能力测试(校医和职员岗位)。

  2.笔试时间:2023年 7 月 1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4.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5.笔试成绩于2023年 7 月 3 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jy.sg.gov.cn)公布。

  6.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7月6日9:00至 7 月7日17:00进入面试人员须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jy.sg.gov.cn)进行公布。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资格复审的地点:韶关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 7月15日上午8时30分。

  2.面试地点:设在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的内容

  ①应聘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说课、答辩、才艺特长等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及才艺特长等方面能力。(注:才艺是指除所学专业外的个人特长,包括演唱、舞蹈、美术、手工、特长运动、乐器演奏等,才艺展示需使用的道具除钢琴外,请考生自行准备)。

  ②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其中试教占80%,答辩占20%),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③应聘校医、实验员、电教员岗位:面试以答辩和实际操作为主(其中答辩占20%,实操占80%),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④应聘职员岗位:面试包括实际操作和答辩(其中实操占60%,答辩占40%),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3年7月17 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jy.sg.gov.cn)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己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jy.s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好后,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拟聘人员如果是社会人员,已经签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未到期,则需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招聘单位方可办理调档手续;如拟聘人员在体检通过后一个月内未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材料的,按弃权处理。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1

  附件:

   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一览表

  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韶关市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