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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2020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韶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9-10 19:09:02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关市2020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市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同意,现将韶关市2020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9月16日(周三)上午7:00。

  三、体能测评集中地点:韶关市西河体育中心运动场(工业东路15号)北门(靠工业东路消防大厦门前广场拱门楼梯以下)。

  考生不按时集中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测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全部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应提前关注“粤省事”小程序,现场出示“粤康码”和“行程轨迹”,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测评。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于当天进场前向工作人员申报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查验身份及正式测评外,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体能测评工作事项调整的,我局将及时在韶关市公安局平安韶关网站发布通告。

  (二)考生自行下载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并打印签名,存根联在体能测评当天提交,考生联由考生自存。

  (三)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粤康码”和“行程轨迹”、安全承诺书,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注: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四)考生需自备饮用水、运动服和运动鞋。

  (五)发现冒名顶替参加测评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生务必提前熟知考场附近交通情况,避免迟到。

  (七)考生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五、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附件:1.韶关市2020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


  韶关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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