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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韶关人才公寓申办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2-01-29 18:09:21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人社函〔2022〕8号


关于开展韶关人才公寓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根据《韶关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现将人才公寓申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对象

  申请人应为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后,即2021年10月18日后来韶工作或在韶新获得以下资格条件,符合《韶关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规定的人才:

  (一)丹霞英才卡A卡和B卡持卡人,且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含配偶、子女,以下同)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二)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的丹霞英才,且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专家团队成员、挂职专家干部等人才。

  各县(市、区)申办的人才原则上由所在县(市、区)安排当地人才公寓。

  二、申办材料

  (一)申请人为丹霞英才卡A卡和B卡持卡人,提供以下材料:

  1.韶关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附件1);

  2.丹霞英才卡A卡或B卡(复印件1份);

  3.夫妻双方同时申办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4.韶关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电子版各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用人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

  单位公章。

  (二)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的丹霞英才,提供以下材料:

  1.韶关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夫妻双方同时申办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4.在韶劳动(聘用)合同,如属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提供入编通知书(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韶关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电子版各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用人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

  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为专家团队成员、挂职专家干部等人才直接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

  三、申办流程

  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按以下程序申请人才公寓:

  (一)申请。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依据申请人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填写韶关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与相关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市人才服务局。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市人社局受理审核入住申请,并将申请人名单提供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房产交易中心对其住房及购房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轮候,市人社局根据房源情况将初审符合入住资格条件人员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认定,复核通过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同意入住函。

  (三)选房。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同意入住函联系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按分配操作细则依类别进行选房。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选房情况出具《房屋安排通知书》。委托他人选房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由受委托人选房。

  (四)入住。市房管所联系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房屋安排通知书》前往市房管所办理入住手续,缴纳履约保证金(每人3000元)并签订租赁合同。凭租赁合同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入住后接受市房管所的统一管理并按规定向市房管所缴纳租金、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

  四、联系方式

  (一)办理审核

  部门:韶关市人才服务局

  电话:0751-8627189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二号217室

  (二)办理选房

  部门: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0751-8889482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和平路73号房产大厦11楼

  (三)办理入住

  部门:韶关市房地产管理所

  电话:0751-8894813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110号

  附件:

   1.韶关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2.韶关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


  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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