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各项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通过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双周讲坛”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2023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将法治人社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内容,制定落实局2023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压实各科室、各单位法治建设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年终述职、年度考核内容,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进共融。
(二)注重程序规范,推进行政职权行使法治化。一是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制度,落实法制审核、集体决策等工作要求,及时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下拨中省就业补助资金,推动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5万人,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行政复议、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现行有效的5份规范性文件均符合相关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制定程序要求,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开展外聘法律顾问遴选工作,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为市人社系统顾问单位,并聘请2位常年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常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决策制定、协议签订、争议处理、纠纷化解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建议超60份(次),为依法行政提供重要参考。
(三)注重矛盾化解,切实维护劳资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公开公示三项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工作,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运用一体化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欠薪源头治理。将根治欠薪工作列为年度专项工作重点推进、定期调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效维护劳资领域和谐稳定。全市共处理欠薪案件2351宗,累计为880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15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没有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舆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全国两会、亚运会等重大时间节点保障劳资领域稳定工作得到省人社厅肯定。三是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效能。牵头会同工会、企联、工商联共同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调中心11家。成立11个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机制。举办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员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291人参训;联合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粤北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宣讲活动。持续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和仲裁“要素式”办案。全市两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775宗,涉及劳动者8678人,涉案金额1.77亿元,调解成功率81.2%,累计结案率97.1%。我市强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高效处置农民工工资争议等工作获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肯定,并通过“中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微信公众号推广。
(四)注重服务优化,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146项市级人社业务全流程网办,26项高频社保业务支持在“粤省事”“韶关人社”微信小程序办理,实现人社政务服务“网上办”全覆盖。推进37个事项提速办理,10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优化,压减办理时限93天。落实27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0项“一件事”实现打包办,与广西玉林、南宁实现22项社保高频业务“跨省通办”,群众办事更加快捷便利,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保持在99%以上。二是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开展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落实“就业专员”上门走访沟通服务机制,累计走访重点企业749家次,动态更新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有针对性地举办“周六招聘集市”“直播带岗”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84场次,帮助1488家次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新招员工1.96万人次,为制造业当家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发来《感谢信》予以肯定。三是推进城乡居保服务向镇村延伸。编印镇村平台城乡居保服务事项操作指南,强化基层经办人员培训指导,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网点建设,推动城乡居保服务进镇村、进银行。全市已建立“城乡居保镇村通”服务网点1740个,覆盖率96.67%,其中镇(街)服务网点105个,村(居)服务网点1396个,合作银行服务网点239个,相关经验在《广东社保工作信息〔2023〕第3期》刊登全省推广。
(五)注重接受监督,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更新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公开权责清单125项、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7项,发布政府信息184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份,按期答复率100%。二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7件),政协委员提案45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43件)和意见10件,对于主办的建议提案,做到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全力做好市政协委员“议政”、韶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三是推动减少行政争议案件。认真做好网络问政答复工作,减少群众质疑,办理12345交办网络问政共1824件,知识库业务352件,合计2176件,按期办结率100%。局机关办理被行政复议案件3宗,均获市政府维持行政行为;与市中院召开预防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联席会议,提高法律适用准确性,办理行政应诉一审案件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带头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六)注重法治宣传,提高惠企便民政策社会普及度。一是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充分运用党组会、“三会一课”、“双周讲坛”等形式开展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国家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法治宣传工作。编印《人社领域便民惠民政策措施热点问答》《人社政策看得懂算得清》等宣传资料,通过现场招聘、政策宣讲会、企业调研、党员“双报到”等活动开展政策宣传。2023年共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0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物品约30万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约5000人次。三是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韶关日报》、韶关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人社官网、“韶关人社”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开展宣传,与“南方plus”平台合作开展就业创业专题宣传。局主要领导带队上线“民声热线”栏目,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推介人社工作成效和相关政策法规。2023年共组织人社政策和工作动态宣传报道题材700篇次,通过“韶关人社”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近292条,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约317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主要有:一是信息化建设不够充分,存在单项业务需在多个业务系统操作、系统之间兼容性不强的情况。二是政策文件制定前期听取意见不够充分,习惯于按部就班开展文件制定,主要内容多采用省级以上的文件规定、参考其他地市的规定,通过座谈会、下基层等方式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并反映在文件中做得还不够好。三是法治宣传精品不多,与省内其他先进地市人社部门相比,我局法治宣传经费投入不足,法治宣传队伍经验不够丰富,制作的法治宣传作品不够精彩,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不多。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压实各科室、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具体职责;二是持续加强文件制定源头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政策措施制定前民意听取、意见征集,出台前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三是持续推进行风建设“一号工程”,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安全的服务模式;四是持续维护劳资领域和谐稳定,督促各地人社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欠薪源头治理,有效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作用,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效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五是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头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六是持续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紧贴群众需求,紧扣民生热点,继续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将法治宣传融入人社业务工作全过程,提高人社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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