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构建法治人社,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人社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推进新时代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头等大事,坚持学用结合,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党组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开展学习,召开法治建设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落实人社领域政策法规,就如何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分配制度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治保障,认真研究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人社工作思路,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法治人社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召开2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形式,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相关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将法治人社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内容,制定落实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和2022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年终述职、年度考核内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与人社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坚持依法决策,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一是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修订出台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落实公众参与、法制审查、集体决策等工作制度,出台1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文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推进局规范性文件办理全流程管理,按市统一要求搭建并更新规范性文件库,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顾问聘期考核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各1名,全年为重大决策制定、重要合同协议签订、疑难复杂争议案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建议约40份(次),为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四)坚持服务便民,深入推进行风建设“一号工程”。一是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推行“容缺受理、事后补正”“特事特办、限时办结”等便民服务措施,对240个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开展“二次统筹”工作,实现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梳理完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清单5项。二是持续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实现7个综合窗口“一窗通办”59项社保业务。市级人社部门178项政务服务事项中,177项已开通在线申办、网上开办率为99.4%,156项实现“零跑腿”,144项实现“市内通办”,8项实现“秒批秒办”,4项实现“免申即办”,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办结行政许可事项73件、公共服务事项共4284件,提前办结率达到100%。三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大“好差评”工作推广力度,引导办事群众参与评价,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9%以上。
(五)坚持执法为民,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制定实施《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扎实开展2022年度全市人社系统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换发全国行政执法证19人,换证率100%,组织8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线上培训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综合执法监督指导协调力度。切实发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为抓手,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实行重点欠薪案件督办,扎实推进欠薪治理工作。2022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处理欠薪等劳资纠纷案件2237宗,为872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06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全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确保“两会”、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大时间节点劳资领域和谐稳定。三是不断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深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编印16个典型指导案例,2022年以来全市通过“要素式”办案方式处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65宗、占比51.83%,裁决结案平均时间缩短20%,仲裁裁决文书文字量整体减少30%。推行“互联网+调解仲裁”,依托“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提供调解、仲裁预申请服务,共办理案件397宗,通过多平台组合方式实现调解仲裁全流程网办,通过在线庭审方式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3宗,切实减少群众“往返跑”的情况。四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落实“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乳源东阳光公司经推选获国家批准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推选3名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申报3家“和谐同行”培育企业,推动全市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
(六)坚持普法惠民,推动全社会共享人社发展成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运用党组会、“三会一课”、“双周讲坛”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讲授人社领域典型争议案件处理意见,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法治宣传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纾困稳岗、人社给力”为主题的“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活动,大力宣传落实29项优惠政策、29项补贴补助资金和21项便民服务措施,累计为企业和劳动者纾困减负9.12亿元,惠及13.26万家次企业、151.27万人次,助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韶关日报》“劳动保障”专版、韶关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人社官网、“韶关人社”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法治宣传作用,局主要领导带队上线“民声热线”栏目,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推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人社领域政策法规。2022年,共组织人社政策和工作动态宣传报道题材370篇次,通过“韶关人社”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近210条,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约214条。
(七)自觉接受监督,推动行政职权“阳光运行”。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更新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公开权责清单125项、2022年版行政许可事项7项,发布各类信息261条。二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均为会办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1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35件)和意见3件,对于主办的提案,做到100%满意。做好迎接市人大视察我市就业创业、“三项工程”民生推进情况工作,全力做好市政协委员“议政”、市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所提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三是推动减少行政争议案件。认真做好网络问政答复工作,减少群众质疑,办理12345热线交办网络问政2129件,按期办结率100%。局机关办理行政复议被复议案件4宗,均获市政府维持行政行为;会同两级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办理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带头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四是认真落实上年度法治政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进行部署推进,对照问题举一反三,狠抓典型案例整改落实,推动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二、存在的不足
当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告知承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的推行,无法及时有效的开展事后监管工作;二是法治宣传也行政执法融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与珠三角等先进地区相比,法治宣传方式还不够丰富,通过法治宣传活动收集意见建议从而促进业务提升做得还不够到位;三是基层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欠薪治理的形势与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执法人员数量不匹配,执法队伍素质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人社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一岗双责”职责,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进共融;二是进一步规范制定政策制度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社会参与度,确保政策措施满足人民需要、符合依法治理需求;三是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机制,落实好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公开公示三项制度,持续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欠薪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劳资领域和谐稳定;四是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再核查、流程再优化、方式再简化,大力推行“一窗通办”、“网上办”、“全市通办”、“马上办”、“一件事打包办”等服务模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进一步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头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各项行政职权依法依规履行;六是进一步深化拓展普法效能,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多措并举深化法治宣传渗透力,常态长效宣传,精准精细普及,打造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体系,切实提高人社领域惠民便民政策措施的社会知晓度。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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