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落实2019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情况
《2019年市十件民生实事》涉及我局牵头的第29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事项已于5月底办结,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我局于5月13日收到省文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号)后,马上组织落实提高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有关事项。5月15日,联合市财政局及时转发文件,通过省集中式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参数,并组织各县(市、区)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在5月28日省集中式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产生发放数据包前,各县(市、区)提标所需资金已全部转入省社保局指定账户。
二、及时发放,足额到位。截至5月31日,我市10个县(市、区)提标资金已全部发放成功,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惠及342505人,补发金额3732.65万元。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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