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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综合规划科 发布日期:2018-10-26 00:00:00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8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我办修订形成了《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布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职权,并及时做好公开工作;要结合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实体大厅建设做好衔接工作,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今后,将根据深化改革、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家和省最新的改革成果等实际情况,适时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8年版)

序号

职权部门

职权
编码

事项名称

依  据

备注

1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00001

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第三、七、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第五、十二、十五、十六条。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2013年修改)第十条。
5.《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令第9号,2013年修改)第八条。
6.《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2018年)。

2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00002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六条。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号)。
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2号)第四条。
5.《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修订)》(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18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

3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00004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三条。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四、五、七条。
4.《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

4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0000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十五条。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第三、五、八、九条。
3.《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七条。
4.《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2014版)》。
5.《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

5

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0019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3号)第六、二十八、三十三条。
3.《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商务部2007年制)第五条。

市级权限: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

6

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0021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90号)第十三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7

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0028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十五条。
2.《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七条。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第五条。

8

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0029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第十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5.《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3〕5号)。

9

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0032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第十四、十九、二十条。
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九、十三、十八条。
3.《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2018年粤府令第248号)。

专用对讲机频率、230MHz频段数传频率使用许可为受委托事项

10

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0033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第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三、三十八条。
2.《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第四、十三、十五、三十二条。3.《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三、三十一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2018年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11

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0034

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效发射试验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第五十条。2.《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2018年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12

韶关市教育局

00054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第十一条。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二条。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八条。

13

韶关市教育局

00055

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七、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十二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第八条。

14

韶关市教育局

00066

教师资格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修改)第十、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教育部令第10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人〔2001〕74号)。

市级权限: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15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0088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扩建、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核、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2.《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
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三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0项。

16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0089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二十二、二十四条。
2.《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八条。
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九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2项。

市级权限:市属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17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0094

民族、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七条。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条。
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九条。
4.《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宗发〔1991〕110号)第三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7项。

市级权限:市级民族、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18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0095

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四十二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8项。
3.《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第二十八条。

19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0096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2.《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9项。
4.《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第二十二条。

市级权限: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核、审批。

20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1230

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十八条。
2.《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第十条。

21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1232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五十七条。
2.《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第三十九、四十条第二款、四十一条。

市级权限:全市性宗教团体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22

韶关市公安局

00113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八、九、十、十一条。

市级权限: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审核。

23

韶关市公安局

00114

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市级权限: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审核。

24

韶关市公安局

00116

保安员资格证核发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

25

韶关市公安局

00117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六条。
2.《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2007年粤府令第119号)第四条。

市级权限: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审核。

26

韶关市公安局

00118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市级权限: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27

韶关市公安局

00119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第三十五条。

28

韶关市公安局

00120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第三十三条。 

29

韶关市公安局

00123

枪支(弹药)运输(携运)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三十一、四十八条。
2.《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二十七条。

市级权限:省内运输(携运)枪支(弹药)许可。

30

韶关市公安局

00125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

市级权限: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核。

31

韶关市公安局

00126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86号)第四条。

32

韶关市公安局

00129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四十八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五十条。
3.《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77号)第八、十条。

33

韶关市公安局

0013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修订)第十三、十四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34

韶关市公安局

00131

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35

韶关市公安局

0013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十一条。

36

韶关市公安局

0013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十五条。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八条。

37

韶关市公安局

00134

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八、九、十、十一条。
2.《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十六条。

市级权限: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38

韶关市公安局

00135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条。

1.市级权限: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跨区域运输许可。2.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由县级实施。

39

韶关市公安局

00140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三十二、三十三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 24284—2009)。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市级权限:大型焰火(I、II级)燃放活动许可。

40

韶关市公安局

00141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二、八十三、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条。

41

韶关市公安局

00142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九、二十一条。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二、八、五十五条。

42

韶关市公安局

00147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十二条。
2.《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2015年粤府令第210号)第十五、十六条。

43

韶关市公安局

00148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第六、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1992年公安部令第8号)第七条。

44

韶关市公安局

00151

外国人签证延期、变更、换发和补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四、二十九、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7号)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市级权限:外国人入境后申请延期、变更审批。

45

韶关市公安局

00165

因私出国护照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第四、五条。

46

韶关市公安局

00166

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三、六、八条。
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三、六、十、十六、二十八条。

47

韶关市公安局

00167

港澳台地区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签发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第十三条。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

市级权限: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48

韶关市公安局

0016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第十四、十五、十六条。
3.《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的操作细则》(粤公规〔2018〕1号)第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二条。

市级权限:省内单位一级、二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初审和级、四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

49

韶关市公安局

00170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申请审批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五、六、七、十二条。
2.《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50

韶关市公安局

0017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及其竣工验收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条。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粤府令第238号)第七、九、十一、十二、十三条、十四条、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3.《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的操作细则》(粤公规〔2018〕1号)第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五条。

市级权限:县(区)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建设的公共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及其竣工验收。

51

韶关市公安局

01078

外国人停居留证件签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五条。2.《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7号)第十二、十六条。

52

韶关市公安局

01079

机动车注册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八条。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第五条。

53

韶关市公安局

01080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条uff6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十七条。

54

韶关市公安局

01081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四十九条。

55

韶关市公安局

01085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1999年公安部令第42号)第二条。    

56

韶关市公安局

01199

民用枪支配购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第十条。

57

韶关市民政局

00195

地名命名、更名核准

1.《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民政部关于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民行发〔1996〕17号)第七、十二条。

58

韶关市民政局

00196

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第二十八条。

市级权限: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59

韶关市民政局

00197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第八、十条。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六、七、十一、十八、十九条。
3.《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5年)第十一、十四、十五、十六条。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

市级权限: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60

韶关市民政局

00198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第八、十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五、六、十二、十五、十六条。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0年民政部令第38号修订)第四条。
5.《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第二条。

61

韶关市民政局

00199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第八、十条。
2.《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六、十五、十六条。
3.《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2004年民政部令第26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第13项。

市级权限: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62

韶关市民政局

00200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四条。
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民政部令第48号)第七、八、九、十、十七、十八、十九条。
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粤民发〔2014〕164号)第九、十、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
4. 《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2009年粤府令第239号)第八、十、十一、十二条。

市级权限:对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进行审核。

63

韶关市民政局

01182

慈善组织的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第八、十条。
2.《慈善组织认定办法》(2016年民政部令第58号)第三条。
3.《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

64

韶关市民政局

01183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第二十二条。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2016年民政部令第59号)第五条。

65

韶关市民政局

00201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1.《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三、八条。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市级权限: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经营性公墓审批。

66

韶关市民政局

00202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3.《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调整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决定有关事业的通知》(民函〔2015〕71号)。

67

韶关市司法局

00213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一、二十二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司法部令第133号修订)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二十五、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
3.《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司法部令第119号)第六、九、十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1.市级权限: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初审。
2.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中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审核,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审核为受委托事项

68

韶关市司法局

00214

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六、九、十、十二条。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16年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十、十五、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三条。
3.《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司法部令第119号)第六、九、十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5.《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司发通〔2000〕126号)第三点。

市级权限:律师执业、变更、注销初审。

69

韶关市司法局

01184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六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70项。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16年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十、十五、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三条。
4.《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13年司法部令第128号修正)第十四条。5.《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司法部令第119号)第六条。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市级权限: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初审。

70

韶关市司法局

01185

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六条。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16年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十、十五、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三条。
3.《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6号修正)第六条。
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司法部令第119号)第六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市级权限: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初审。

71

韶关市司法局

00218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第三、六条。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5号)第二、三、四、五章。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5.《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司办〔2014〕234 号)。

1.材料接收、受理及材料初审工作受委托实施。
2.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为受委托事项,《司法鉴定许可证》由省司法厅负责换发及送达。

72

韶关市司法局

00219

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第三、六条。
2.《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三章。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5.《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司办〔2014〕234 号)。

1.材料接收、受理及材料初审工作受委托实施。
2.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登记为受委托事项,《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由省司法厅负责换发及送达。

73

韶关市司法局

00221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十一、十五条。

市级权限:公证员执业、变更初审。

74

韶关市司法局

00224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75项。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10项。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三章、第二十三条。”

75

韶关市司法局

00226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72项。
2.《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2012年司法部令第126号修正)第七、八、十、二十一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4.《司法部关于同意在广东省开展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的批复》(司复〔2014〕2号)。
5.《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修订)》(粤司办〔2016〕259号)第十四、十五、十七、十八、十九条。

市级权限: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初审(合伙联营)。

76

韶关市司法局

00233

对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初审、复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7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7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2年司法部令第74号)第四、六、七、八条。
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司法部令第140号)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

市级权限:对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初审。

77

韶关市财政局

00238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修正)第四十四条。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4号)第三条。

市级权限: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县工商机关登记企业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78

韶关市财政局

00256

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三批)》(2008年粤府令第125号)。 
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财政部令80号)第三条。

79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257

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八、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市级权限:市县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80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258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八、十一、五十三、五十四条。

81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260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第四十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
3.《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
4.《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十八条。
5.《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二十七条。

82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261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第六十九条。
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第三、十条。

83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263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第三十九条。
2.《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五条。
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第四条。

84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266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三、六、十六、十八、二十七条。

85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1008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7号)第七、十六条。
3.《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
4.《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5.《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6.《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6〕164号)。

86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291

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3号)第十九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87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292

探矿权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三、六、七、十二条。
2.《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四条。
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四条。
4.《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五条。
5.《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七条。
6.《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六条。
7.《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8.《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第一条。

88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295

采矿权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2.《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七、二十五、二十八、三十六、三十七条。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五条。
5.《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89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297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令修订)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16年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第二、四、六条。
5.《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第二十五条。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省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原属国土资源部委托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的、跨地级以上市的、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及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除外)为受委托事项(包括在用地预审范围内的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事项)。

90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298

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十二、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修订)第十八、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第一百四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订)第六条。
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91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301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五条。
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1号)第三、五、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条、五十六条、六十一条。

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实施。

92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305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三、五十三、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订)第二十二、二十九条。

93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306

地图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八条。
2.《地图管理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64号)第十八条。 
3.《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订)第三十九条。
4.《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7号)第五、八条。  

94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307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9号)第三、十七、十八条。
3.《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第六条。
4.《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若干规定》(国发〔1983〕192号)第八条。

95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308

测绘资质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七、二十八条。
2.《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订)第十九、二十条。
3.《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年〕31号)第五条。
4.《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国测人发〔2014〕8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市级权限: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及乙、丙级测绘资质初审。其中乙、丙级资质初审为委托事项。

96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0327

测绘作业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2.《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测法字〔2004〕5号)第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97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1087

财政投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八条。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81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97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1〕186号)。
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3〕233号)。

1.市级权限:中央和省财政投资100万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2.市县财政投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

98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108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三条。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十二条。
3.《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十三条。
4.《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六条。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第三条。

市级权限:市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99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1090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03年)第十七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4.《关于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丙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09〕544号)第一条。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修正)第四条。
6.《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修正)第四条。

市级权限: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100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109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二条。
2.《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03年)第十七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4.《关于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丙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09〕544号)第一条。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修正)第五条。

市级权限: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101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01095

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

与房产管理部门共同实施。

102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3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第三、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第二十九条。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改)第六、九、十、十一、十二条。
5.《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103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34

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第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 第十四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七条。
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内容修订实施后,该事项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

104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53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0号)第二十二条。

105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37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第二十八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修改)第五、六条。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修正)第七至二十五条。
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106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41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修改)第三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107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42

拟退役关闭固体废物(不包括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场所核准

1.《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九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令第408号)第二十一条。

108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47

排污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第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4.国务院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5.《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
6.《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五条。

109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49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第三十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0年修正)第二十条。

110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50

在城市市区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第三十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0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111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00351

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 。

112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6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第七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住建部令18号)第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8〕85号)。

113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61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条。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订)第九、十、十一、十二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6.《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八条。
7.《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

114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65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115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66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2002年建设部令第111号)第六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关于下放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622号)。

116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73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第六十条。

与国土部门共同实施事项。

117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75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1.《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2005年)第三、四条。
2.《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四条

118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76

商品房预售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第七、四十五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年建设部令第131号修正)第七条。
4.《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四、六、七、十三条。

119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86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十八条。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五、十五、三十五、三十六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20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90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桥梁隧道类)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根据2017年《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二十九、三十、三十三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9项。
3.《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建设部令第118号)第十七条。
4.《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第二点。

121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92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根据2017年《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八条。

122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480

停止供水审批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

123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94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

124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96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九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77号,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3.《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2008年粤府令第128号)第1项。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125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0398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62号修正)第二十六条。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十九条。 
3.《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号)第三条。

126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1113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
2.《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
3.《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第二点。

127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1249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四十四条。
2.《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第三十四条。

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

128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06

道路运输(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经营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十、十一、四十九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六次修正)第十、十二、十四、十九、六十二条。
3.《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五、七、九条。

市级权限: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129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07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包车经营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十、十一、四十九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六次修正)第十、十二、十四、十五、二十二、二十六、二十七、五十六、五十七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1.市级权限: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包车经营审批。
2.省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为受委托事项

130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08

港澳航线水路运输许可业务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十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关于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航行港澳船舶的通知》(厅运字〔1992〕57号)。
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广东部分港澳航线水路运输业务事项的函》(厅函水〔2014〕48号)。
5.《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交通运输部公告第27号)。
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港澳航线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函水〔2012〕157号)。
7.《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港澳航线运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函〔2015〕851号)。

131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10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十三条。
2.《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2017年)第九条。 
3.《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2004年交通部公告第5号)。
4.《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2012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市级权限: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初审、审批。

132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15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三十六条。
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年第62号令)第六、八、十一、十二、十七条。
4.《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九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市级权限:超限运输车辆在相邻两市间以及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行驶公路审批。

133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16

占用、挖掘公路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四、四十五、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3.《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五、二十一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134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17

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3.《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135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18

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四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136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19

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1.《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137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20

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二条。
2.《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

138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24

直通港澳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准(货物运输)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七十七、七十八条。
2.《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3年)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5号)第六十六、六十七条。
4.《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粤府办〔2002〕39号)第六条。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第36号)第八至二十条。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 (粤府令第248号)。

139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25

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条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交通运输部第11号修正)第二十四条。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40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27

水路运输许可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八条。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79号第二次修正)第十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6.《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水路运输部分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通知》(粤交水〔2013〕107号)。

141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28

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改)第八、十条。”

142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28

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四、七十九条。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改)第九、十、十一条。

143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28

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条。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5号)第六、八条。”

144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30

港口经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43号修正)第六、八、十二、十三、十四条。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145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31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十六、三十九条。

146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34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十八、三十九条。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部令第51号)第五、十、十一、十二、十三条。

147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35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2017年粤府令第247号)第七条。
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4号)第十条、十一条。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第60号)第六、十条。

148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36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第六、十、十一条。
3.《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2017年粤府令第247号)第十条。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第60号)第十四、十五条。

149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37

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第十一、十二条。
2.《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第十四条。

150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38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九、二十一、二十二条。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部令第52号修正)第六、八、九、十、十五条。

151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39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四、六、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三条。
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部令第52号修正)第五、八、十一、十二、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修改)第八条。

152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40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七条。

153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41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7号)第四十五条。

154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42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十二条。
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7号)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155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44

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修正)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5号)第十一条。
4.《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第八条。
5.《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第十三、十四、十五条。
6.《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三条。
7.《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8.《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公路字〔2003〕439号)第一条。
9.《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58号)第三条。

156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47

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修正)第十条。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62号修正)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5号)第十一条。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5.《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第九条。
6.《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第十六、十七、十八条。
7.《航道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二十四条。
8.《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修正)第十八条。

157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48

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第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修正)第十三条。
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三、六、十七条。  
5.《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条。 
6.《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修正)第五条。
7.《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第十一条。
8.《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158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0454

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企业设立以及船舶运力变更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二十九、五十八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八条。
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79号第二次修正)第十条。
5.《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4号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
6.《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实施事项的公告》(2008年交通运输部公告第38号)第五条。
7.《关于调整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职责改革管理方式的通知》(交水发〔2002〕166号)。

市级权限:部、省管权限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企业设立以及船舶运力变更审核 。

159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1114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八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79号第二次修正)第五条、三十四、三十五条。
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审批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15〕86号)。

市级权限: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核。

160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1115

公路建设项目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公路和水运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发改交通函〔2014〕2414)。
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政府投资普通公路和水运项目报批流程和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粤交规〔2018〕128号)。 
5.《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市级权限: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161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01118

省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35项。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下放实施第40项。
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79号第二次修正)第十四条。

162

韶关市水务局

00460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163

韶关市水务局

00461

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
2.《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2014年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第六条。

164

韶关市水务局

0046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七条。

165

韶关市水务局

00463

取水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第七、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二、三、四、十、十一、十四条。
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八条。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条。
5.《水利部关于授予珠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水政资〔1994〕555号)。

166

韶关市水务局

0046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四条。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二、八条。
4.《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八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167

韶关市水务局

01233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第十九、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改)第十七、二十七、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修改)第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三十三条。
5.《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6.《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
7.《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2015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8.《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
9.《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
10.《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
11.《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七、十二条。

由“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4项合并。

168

韶关市水务局

00466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
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七条。

169

韶关市水务局

00470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第五、六条。

170

韶关市水务局

00472

河道采砂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修改)第二十五条。
3.《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九条。

171

韶关市水务局

00476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改)第三十四条。

由市政府批准。

172

韶关市水务局

00487

滩涂开发利用方案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改)第二十三条。
3.《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一、十三条。

政府批准。

173

韶关市水务局

01120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修改)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六条。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年修订)第四十四条。

174

韶关市农业局

00490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第二十一条;
3.《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第三十一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2018年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175

韶关市农业局

0049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市级权限:从事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

176

韶关市农业局

0049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2.《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粤府办〔2007〕107号)第八、十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5〕8号)行政许可第1项。
4.《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3号修订)第三条。

市级权限: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

177

韶关市农业局

00495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十六条。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178

韶关市农业局

00497

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十五条。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179

韶关市农业局

00504

农药广告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180

韶关市农业局

00530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二十条。                              2.《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第十、十四条。
3.《关于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权下放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2〕1345号)。
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181

韶关市农业局

00541

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

1.《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第二十一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三批)》(2008年粤府令第125号)。 

182

韶关市农业局

00515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六条。

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183

韶关市农业局

00518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6号)第十三、二十一条。
3.《广东省从化马属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50号)第七条、第八条。

市级权限: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184

韶关市农业局

01214

农药经营许可审批

1.《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二十四条。
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第5号令)第四条。

市级权限:农药经营许可审批(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除外)。

185

韶关市农业局

00941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六条。
2.《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第十七条。
3.《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46号)第四、十一、十五、二十一、二十五条。
4.《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5.《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为受委托事项

186

韶关市农业局

00942

水产苗种生产、进出口审核、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六条。
2.《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第十七条。
3.《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46号)第四、十一、十五、二十一、二十五条。
4.《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05年粤府令第98号)。
5.《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市级权限: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核、审批。

187

韶关市农业局

00943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国务院批准,农牧渔业部发布)第十五条。
3.《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本市范围内跨县级购置主机功率441千瓦以下海洋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为受委托事项

188

韶关市农业局

00947

渔业船舶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三、六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189

韶关市农业局

00958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八、二十、二十一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190

韶关市农业局

00960

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九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191

韶关市农业局

00961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八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192

韶关市农业局

00966

渔业水域实施电力、爆炸、有毒物作业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八条。
3.《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2017年粤府令第242号令)第四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市县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193

韶关市林业局

00555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林业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二十、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第十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二条。                                 
4.《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二、十九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5〕8号)。

1.市级权限: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林业类)。2.市级为委托事项。

194

韶关市林业局

00556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林业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2.《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五条。  
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修改)第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2018年粤府令第248号)。

1.市级为委托事项
2.市级权限: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批(林业类)。

195

韶关市林业局

00560

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二十四、三十一条。
2.《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修改)第七条。
3.《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1998年粤府令第48号)第十九条。
4.《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粤林规〔2017〕4号)。

市级权限: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

196

韶关市林业局

00564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二条。

197

韶关市林业局

00565

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六、十七、十八条。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五、六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2006年粤府令第106号)。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
6.《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号)。
7.《广东省林业厅关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16〕704号)。
8.《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林函〔2015〕289号)。

市级权限: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

198

韶关市林业局

00567

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三、七、十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第十五条。
3.《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17年粤府令第242号修改)第十六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199

韶关市林业局

00571

木材运输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五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200

韶关市林业局

00574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三、十一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第十二条。
3.《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17年粤府令第242号修改)第十三条。

201

韶关市林业局

00579

森林公园设立审批

1.《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九、十三、十九条。
2.《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第八条。

市级权限: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改变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或撤销)的审批。

202

韶关市商务局

00599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0号修订)第五、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4〕71号)。
3.《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管理办法》(粤外经贸合字〔2014〕2号)第七、八、九条。

203

韶关市商务局

00604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和终止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修正)第五、七、十、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修正)第六、十、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16年修正)第八条。
5.《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商务部令第2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六、八、十四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第六、七、八、十一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七、十、十一条。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
1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12.《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10〕209号)。
13.《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4〕126号)。

204

韶关市商务局

00606

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

1.《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行政许可规定》(2012年修正)第三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205

韶关市商务局

00608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五、十六条。
4.《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第十五条。

市级权限:负责辖区内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的审核。

206

韶关市商务局

00609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年修正)第十一条。
2.《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商务部令第2号修改)第四、十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1.负责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设立、终止审核;变更核准。
2.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变更核准为受委托事项

207

韶关市商务局

00612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属国家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核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修正)第五、七、十、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修正)第六、十、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16年修正)第八条。
5.《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商务部令第2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2号》。
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六、八、十四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第六、七、八、十一条。
9.《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七、十、十一条。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
1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12.《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10〕209号)。
13.《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4〕126号)。

市级权限: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属国家、省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核。

208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635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十八条。

市级权限: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209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636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二十一条。
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文化部令第26号)第十条。

市级权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210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640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条。

市级权限: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市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211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646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十四、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市级权限: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212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647

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九条。 
2.《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6〕32号)。
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4.《<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5.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2〕1916号)。6.《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

市级权限: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213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659

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三条。

市级权限: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214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667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正)第十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7号)第八、十四条。

市级权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215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02

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
3.《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11号)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市级权限:省内报刊在本市设立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审批(广州、深圳除外)。

216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26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审批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129号)第七、八条。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广电部令第11号)第五条。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217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28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3号)第十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7项。
4.《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八、九、十、十一、二十、十三、十四条。

市级权限: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

218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30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的设立审核、审批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九条。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十三条。

市级权限: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的设立审核。

219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4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七、二十二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220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46

新闻记者证发放审核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4号)第十二条。

221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57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三、十八、二十条。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七、十二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4.《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发办字〔2003〕1190号)第八、十一、十四条。

222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58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八、十九、二十条。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十二条。

223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63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设立审核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一、十四条。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七、八条。

224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65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批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三十五条。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十四、二十七条。

市级权限: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

225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67

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广播、多工广播业务审核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十二条。

226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71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二十三条。

227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78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第四十六条。 
2.《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十六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2006年粤府令第106号)。

市级权限:临时占用市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228

韶关市文化体育局

00883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二十七条。 
2.《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十四条。

229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7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308号)第三十五条。
3.《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权限: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为委托事项。

230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74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308号)第三十五条。

市级权限: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231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75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十一、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第八十五条。
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第十、十一条。
4.《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
5.《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
6.《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第一条。7.《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8.《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 号)。
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1.市级权限: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2.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为受委托事项

232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76

血站执业、单采血浆站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第八条。2.《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8号)第七条。
3.《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卫生部令第44号)第三、十三、十六条、
4.《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8号)第十三、十七、十八、十九条。

市级权限:单采血浆站许可证审核。

233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80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二十一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234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81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235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82

放射诊疗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八十七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第四、十一、十四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省管权限放射诊疗许可为受委托事项

236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83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修订)第二十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237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84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八、十三、十七条。
2.《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不含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内的医师)为受委托事项

238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87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八十七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
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239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88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卫生部令第24号)第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240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89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
5.《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

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241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69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第三十六条。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第二条。

242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702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含中医医疗广告)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2.《广告管理条例》(国发〔1987〕94号)第十一条。
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第八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243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0710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2008年卫生部令第62号)第五条。
2.《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2008年卫生部令第63号)第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244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1242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十条。
2.《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省政府令第161号)。

245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1012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十一、十五、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3.《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第一条。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5.《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第十、十一条。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7.《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2006〕303号)第二条。

1.市级权限: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2.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为受委托事项

246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1013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注册发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十三条。
2.《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九、十八、十九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1.市级权限:市管权限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注册发证。
2.省管权限中医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为受委托事项

247

韶关市卫生和和计划生育局

01014

医疗广告(中医类)审查证明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2.《广告管理条例》(国发〔1987〕94号)第十一条。
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第三、四、八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248

韶关市市外事侨务局

00999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第十三条。
2.《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侨政〔2015〕53号)第十五条。  

249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0763

名称核准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七条。
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条。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三、四条。
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六条。
5.《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第五条。                                              6.《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十二条。 
7.《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第十三条。

250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0764

企业登记注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修正)第七、十、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修订)第六、七、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第九、十三、九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第十二、十五、三十二条。
7.《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二条。
8.《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五条。
9.《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三、四、十一、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条。                                            10.《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国务院令第567号)第五、六、七、八、十二条。
11.《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第四十、四十二条。

251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0765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1.《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八、十、十二条。
2.《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第四十、四十二条。

252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0766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第十六条。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四、二十、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三十条。
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第四十、四十二条。

253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1195

广告发布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2.《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第三、五条。

254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0773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第四、五、二十六、三十四条。
2.《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三条。
3.《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3个被授权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予以确认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45号)。

255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0774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修订)第二条。
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2号修订)第二条。
3.《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3个被授权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予以确认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45号)。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第四十、四十二条。

256

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077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三十八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第六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257

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0777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二十七条。

市级权限: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

258

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0780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修订)第六、七、八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十、二十三条。

259

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078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二、三、六十八条。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第二、六条。
3.《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201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81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耐火材料、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压力锅)为受委托事项

260

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079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三十三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261

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0791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四十九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二十二条。
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第二十三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262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887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二十七条。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八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五、十九、二十、二十一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省直、中直单位)为受委托事项

263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888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市级权限: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国家和县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264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889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市级权限: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国家和县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265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89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十二条。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十六条。
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266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89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十四条。
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

267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893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六、二十九、三十二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五条。

268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894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七、八、九、十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

269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89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第三十三、三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五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270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897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271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158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五条。 
3.《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粤府令[2010]147号)。

272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159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
2.《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第十五条,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十、十二条。

273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0921

食品生产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三十九条。
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六、七、十五、三十二、三十四、四十一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5号)。
5.《关于调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公告》(粤食药监食产〔2015〕167号)。

市级权限: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除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外的食品)。

274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0909

特殊药品的购用、使用、经营、生产和邮寄、运输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十三条。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第十六、十九、二十四、三十四、三十一、三十五、四十五、五十四、五十五条。
3.《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第十、十一、二十一条。
4.《反兴奋剂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九、十二条。
5.《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国务院令第23号)第五、十条。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八、十、十五条。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第四、八、十、十一、十三条。
8.《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9号)。
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第六、九、十三条。
10.《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第92项。
11.《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国药管安〔1998〕127号)第八、十一、十二条。
12.《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三、十五、十七条。
1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令第72号)第六、十三、十六、十八、十九条。
14.《关于切实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监管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368号)。
1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82项。
16.《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43、44项。
17.《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第32项。
18.《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特殊药品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相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4〕73号)。

市级权限:特殊药品零售、邮寄、运输和购用审批。

275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0916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三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市级权限: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

276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0906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修订)第三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四、八、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二条。  

277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0922

食品经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六、二十七、二十九、三十六条。
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二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5号)。
6.《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粤食药监办食餐[2016]36号)第四条。

市级权限:食品经营许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

278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0924

化妆品生产许可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第五条。
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卫生部令第13号,卫监督发〔2005〕190号修订)第四、五、六、七条。
3.《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第265号)。
4.《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265号)第十八、十九、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
6.《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粤食药监妆〔2015〕161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279

韶关市旅游局

00986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1.《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第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280

韶关市旅游局

00987

导游证核准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
2.《导游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修订)第六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281

韶关市旅游局

00989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1.《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第二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125号)。

市级为委托实施事项。

282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

01248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四十三、四十四条。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三十四条。
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第四十、四十八条。
4.《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283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

00368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第二十七、三十七条。

284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

00370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四十一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第五十一、五十二条。

285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

00371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四十五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四十六条。

286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

00399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第二十七、三十二、三十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287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

01104

建设工程验线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四十五条。

288

韶关市政府金融工作局

01003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1.《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8号)。
2.《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3号)。
3.《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银监会等七部委令第3号)第八、十三、十四条。
4.《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0年粤府令第149号)第七、八、十三、十四、十六、十七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6.《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2015年粤府令214号)。

市级权限: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初审与变更初审、审批。

289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1015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十八条。
3.《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1998〕国人防办字第21号)第二十八条。

市级权限:拆除市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290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1016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修正)第十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3.《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2003年粤府令第82号)第十五条。  

291

韶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1019

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正)第七、二十二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修改)第九、十、十一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

292

韶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01037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1号)第三、十、十一、十三条。

293

韶关市保密局

01031

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定点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五、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6号修订)第二十八条。
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六、八、十五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计算机、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管理的规定》(粤密局〔2007〕41号)第五条。

市级权限:市属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审批。

294

韶关市档案局

01046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16年修正)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发布,2017年修正)第十八条。
3.《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修订)第三十条。

295

韶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01180

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编纂许可

1.《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八条。
2.《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2018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号)第九条。

296

韶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01181

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许可

1.《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十二、十三条。
2.《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2018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号)第十五、十六条。

297

韶关市粮食局

01006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九条。
2.《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条。

298

韶关市公路局

00415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三十六条。
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年第62号令)第六、八、十一、十二、十七条。
4.《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九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市级权限:超限运输车辆在相邻两市间以及市范围内跨区、县行驶公路审批。

299

韶关市公路局

00416

占用、挖掘公路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四、四十五、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3.《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五、二十一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300

韶关市公路局

00417

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3.《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

301

韶关市公路局

00418

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四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302

韶关市公路局

00419

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1.《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303

韶关市公路局

00420

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二条。
2.《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

304

韶关市国家安全局

00194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第五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412号)第66项。3.《广东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13年粤府令第193号)。

305

韶关市气象局

01055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修改)第十五、十七条。
4.《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306

韶关市气象局

01060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六条。 

省级审批权限委托地级以上市政府管理。

307

韶关市气象局

01061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十三、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省级审批权限委托地级以上市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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