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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综合规划科 发布日期:2016-09-22 00:00:00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

 

 

 

 

 

 

 

 

 

 

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民生实事的

实施方案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告》(韶府[2016]5号)和《关于对2016年市政府承诺为民办理的10件实事进行督办的通知》(韶府督[2016]23号)要求为切实抓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民生实事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事名称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创业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实训)补贴、租金补贴等创业类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扶持初创企业发展,全市实现促进创业人数160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万人,确保顺利完成市政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民生实事

    三、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张建国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综合规划科、就业促进科、市人才服务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责 任 人:周立文、孙洪文、郑启安、何飞翔,各县(市、区)人社局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

    四、工作进度

    3月底前,实现促进创业人数24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0.3万人。

    6月底前,实现促进创业人数80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万人。

    9月底前,实现促进创业人数110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4万人。

    12月底前,实现促进创业人数160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万人。

    五、工作措施

    (一)营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专家访谈、推送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有效形式,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在市、县、镇、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摆放、张贴创业扶持政策宣传资料,同时,市拟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创业展示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可参照市的做法设立相应的展区。积极协调工商、税务、行政中心等部门,在其办事大厅摆放、张贴创业政策宣传资料,并在服务对象办理注册登记、缴纳税收或其他事项时宣传创业扶持政策。在“春风行动”、“南粤春暖”和“周五劳务集市”等活动现场,设立创业扶持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点,为创业者提供政策解答、业务办理及创业指导等服务。深入企业、社区、高校等,宣讲创业政策,面对面为各类创业者介绍政策和办事指南,让他们知晓政策内容,明白办事流程。加强优秀创业项目的发掘和培育,树立优秀创业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形成全社会竞相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综合规划科、市人才服务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提升创业培训质量。抓好全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工作,提高创业培训能力和水平,引导并支持各类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在课程设置上,除了常规性的内容外,还要结合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领域的特点,增加特色课程,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SYB培训,全年力争完成1200人的培训目标。创新“互联网+”创业培训模式,开展网络和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吸引更多城乡创业意愿者参与网创学习,全年计划培训400人。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具有创业实战经验和专业实务经验的师资比例,全年计划举办两期60人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加强培训合格后的跟踪服务,使更多的劳动者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提高创业成功率。(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推进创业平台建设。一是利用“互联网+”打造线上线下(即O2O)创业服务大平台。建立以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韶关市人力资源网、韶关市创业协会网等为线上创业服务平台,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线下创业服务平台的韶关创业服务大平台。健全和完善线上平台,及时做好创业要素的信息更新,拓展网络功能,延伸网络服务,实现政策解读、培训指导、创业项目库、投融资对接、后续跟踪辅导等多项创业服务网络化。加强线下平台建设,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提高政策执行能力,提升创业服务水平,设立服务专窗,开辟“绿色通道”,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二是抓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过政府主导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孵化基地建设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创业载体的孵化容量和孵化能力,为更多的城乡劳动者提供政务服务、培训实训、孵化对接、交流展示等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强化与广州、东莞人力资源合作,学习借鉴两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经验,加大工作力度,今年重点推进原北江技校、韶关学院、鹏洲电子和鑫金汇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争年内建成一个以上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三是依托市创业协会青年创业部,加强创业青年学习交流,服务创业青年,激发更多青年创业。(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市人才服务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四)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落实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各项创业类补贴、社保补贴等资金扶持政策。一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进一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贷款发放、贴息效率,着力解决资金难题。二是落实创业类补贴。加强与工商部门对接,全面掌握初创企业情况,加大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类补贴发放力度。三是抓好社保补贴发放。鼓励引导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对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社保补贴。(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人才服务局、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五)突出抓好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过程中,突出抓好大学生这个重点群体,发挥以点带面效应。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开展创业政策进校园、企业精英校园行、创业典型面对面等系列活动,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激发自主创业热情,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220人创业引领计划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做好其他群体的创业支持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返乡人员、复退军人,以及失业人员等群体,通过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项目推介等方式,帮助他们自主创业。(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市人才服务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六)开展创业“五个一”专项活动。今年计划开展一场创业论坛、一次创业沙龙、一次创业成果巡展、一批创业典型培育、一场创业大赛等“五个一”创业专项活动。拟于5月,在韶关学院举办一场面向大学生的创业论坛;拟于7月,依托韶关市创业协会,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会员开展一次创业沙龙活动;拟于9月,在市区中山公园或全民健身广场开展一次创业成果巡展活动;拟于3月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创业典型;根据省的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好本市选手积极参加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活动。(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综合规划科、市人才服务局、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七)实施精准创业扶贫。鼓励引导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使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人员100%得到精细化的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创业一人,带动一批”的目标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创业类补贴发放力度,解决贫困劳动力创业资金困难。加强创业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创业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政府主导型的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引用社会资本建设社会化创业孵化基地,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优先安排入驻,提供创业各要素的孵化服务。(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社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相关科(股)室(单位)根据职责职能抓好落实。加强与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创业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文件,用好国家、省、市创业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创业扶持政策真正落地,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三)及时跟踪落实。各科(股)室(单位)要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将任务分解到人,制定任务进度表,及时跟踪工作完成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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