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韶关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2019年8月19日至8月29日,我局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韶关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来自社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共2条:增加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定之后享受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条款;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级进行管理。
我局组织专家学者、业内人士等对这两条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对“增加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定之后享受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条款”的建议予以采纳,正式发布的《韶关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增加了“优惠待遇和责任”一个章节的内容;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级进行管理”的建议未采纳,因职称制度是全国统一部署规范的工作,目前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均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缺乏依据。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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