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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换发韶关市匠守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22 19:19:03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人社许〔2025〕37 号



韶关市匠守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报送《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换发申请表》等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粤教监管〔2024〕5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审核,你校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换证后许可范围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非学历教育):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中级)、保育师(初、中级)、电子商务师(中级)。有效期为2025年8月21日至2027年8月20日。

  韶关市匠守职业培训学校是承担非学历教育的合法办学机构,请你校在办学过程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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