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 告
李春秀:
本院于2025年12月22日受理申请人李春秀诉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韶劳人仲案字〔2026〕40号),本案于2026年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开庭,因你在签收开庭通知书后未能按时参加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及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现本院按上述规定对本案作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你相关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韶劳人仲案字〔2026〕40号撤诉通知书。本撤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1月30日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