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韶关市昇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过期重新申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21 17:30:09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人社许〔2024〕53号


  申请人:韶关市昇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工业园沐溪大道157号郑德兴实

  业有限公司办公宿舍楼512

  法定代表人:彭晓慧

  你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00240044)。  

  依法获取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请你公司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