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欧虎英诉韶关谈校风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结案公告送达

信息来源:新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4-10-30 17:39:53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新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 告


韶关谈校风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欧虎英(新劳人仲案字〔2024〕127号)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裁决:

  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工资合计42213.03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加班费1126.44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差旅报销费用346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37087.57元;

  以上款项共计80773.04元。

  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新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0月30日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