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告
双子电子商贸(韶关市)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陈铁俊、蔡晓希、杜振东诉被申请人双子电子商贸(韶关市)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等劳动争议一案(韶浈劳人仲案字〔2024〕344-346号)。我院多次通过电话、EMS邮寄送达的方式与被申请人无法联系,致使无法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3:00在本院仲裁庭(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南路1号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1-8879890)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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