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韶关市金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延续)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09 15:34:27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人社许〔2024〕29号


  申请人:韶关市金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北路393号城市花园-金城小区C

  幢1层物业管理用房

  法定代表人:蒋东海 

  你公司的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00240025)。

  依法获取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请你公司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