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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四珍诉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小精灵幼儿园公告送达

信息来源:乳源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4-01-23 14:47:27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公  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小精灵幼儿园:

  本院已受理吴四珍诉你园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乳劳人仲案字[2024]26号),因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于2024年3月11日15时在本院仲裁庭(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乳源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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