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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云华诉广东鸿源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公告送达

信息来源: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4-01-22 17:52:46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蒋云华: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蒋云华诉被申请人广东鸿源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出差补贴)等劳动争议一案(韶浈劳人仲案字〔2024〕6号)。我院多次通过电话、微信、EMS邮寄送达及上门方式与申请人无法联系,致使无法送达其相关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 本案定于2024年2月26日15时00分在本院仲裁庭(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南路1号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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