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才优粤卡”申领
(一)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受理申办。
(二)受理对象
在韶企事业单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申领范围。申请人工作单位为省直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请径直向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提出申请。
(三)受理窗口及地址
韶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窗口(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广东韶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站式服务大厅4号窗)
联系电话:0751-8530884;
联系邮箱:sgsgfq@163.com。
(四)申领条件及材料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粤府〔2023〕29号)第二、四、五、六条的人才,请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申请:
1.经申领人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原件);
2.劳动关系证明:
(1)申请时申请人已全职在我省工作且在我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内地申请人无需单位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由属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系统内查验申请人社保记录;港澳台、外籍申请人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2)申请时申请人已全职在我省工作,未在我省缴纳社保但已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的,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申办日期前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纳税记录(原件);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在申报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3)申请时申请人已与我省单位签订柔性引才合作协议的,须提供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且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关系、工作鉴定等相关材料(原件),申请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单位证明(原件);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守信承诺(在《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中承诺);
5.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受理机构要求为准,如奖项获得者、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需提供证书、入选通知、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实验室及科研平台人才:提供申报单位批准成立或注册证明、人才认定材料等;企业类管理人才:提供申报企业资质材料、能体现申报人才职位的聘书或任职通知书等文件;学历类人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证件照: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中须张贴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
(注: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在审核过程中,受理单位如对材料存疑,可要求申领人继续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领程序
1.个人向工作单位提出办理需求,工作单位核对;
2.工作单位向韶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窗口提出办理申请;
3.韶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窗口受理申请,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材料报送省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确认,由省人才服务局按照确认名单进行制卡;
4.韶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窗口通知申请人本人按照申请时选择领取方式领卡。如需代领,请领取人携带申请人本人签署的领卡委托书、申请人及领取人身份证件前往领卡。
二、“人才优粤卡”持卡人服务
在韶工作的人才优粤卡持卡人,可直接持卡或按规定直接申领韶关市“丹霞英才卡A卡”享受以下一至十七项服务:
(一)户籍办理。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本市落户规定在自有住所、租赁住所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办理落户。
咨询电话如下:
(二)安居保障。持卡人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我市购买自住商品住房,享受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可按照《韶关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在我市申请人才公寓。
咨询电话:(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751-8177238
(申请人才公寓)市人才服务局 0751-8627189
(三)子女入学。持卡人子女申请在我市入读幼儿园的,按照学前教育“就近就便”的入园原则,根据监护人及幼儿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公布的幼儿园招生地段范围优先安排适龄(3-6周岁)幼儿就近入读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需摇号派位的,免于摇号。
持卡人子女申请在我市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根据监护人及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公布的学校招生地段范围优先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读公办学校,需摇号派位的,免于摇号。如不愿入读公办学校的,可选择入读民办学校,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优先解决。
咨询电话如下:
(四)社会保险。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我市享受“社保尊才”专属服务,由社保专业团队在全市范围内提供全流程服务。社保经办机构为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提供全周期全流程的专属服务,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在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和各社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优先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在现有基础上最大化压缩办理时限实现随到随办,快速受理,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0751-8728935
(五)停居留和出入境。持卡人可按照相关政策在申请永久居留、办理签证证件等方面享受快捷便利服务;外籍持卡人及其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照相关政策办理有效期最长为5年相应种类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对来韶从事短期访问、商务事由的外籍持卡人,可按相关规定换发5年内有效的R字签证。
咨询电话:韶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支队)12367
(六)港澳签注。内地持卡人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往来港澳便利服务。
咨询电话:韶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支队)12367
(七)交通服务。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补证和机动车注册、转移、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持卡人可按本地户籍人员有关规定购置小型机动车。外籍持卡人凭通行证或护照、在我市居住或工作的证明,可享受市车管部门绿色通道服务,对与我国签订互相认可的境外驾驶证,优先办理境外驾驶证换发国内驾驶证业务。持卡人可免费乘坐市区含跨区公交车。
咨询电话:(车管服务)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0751-12123
(公交服务)韶关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0751-8876419
(八)知识产权服务。持卡人在我市知识产权部门办理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咨询、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业务时享受专属便捷服务。
咨询电话:(知识产权促进类政策法规咨询、知识产权申请)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51-8177158
(知识产权保护类政策法规咨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51-8177212
(九)医疗保障。持卡人可在市内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和县(市、区)人民医院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服务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相关定点医院建立联系人对接制度,提供专家服务。
咨询电话如下:
(十)推荐配偶就业。持卡人家属随迁到韶关工作的,可向持卡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意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配偶就业履历及个人条件,按照“对口对应”原则,协调各有关部门及用人单位配合推荐首次就业。
咨询电话: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0751-8728136
(十一)景区服务。持卡人本人及随行的父母、配偶、子女在全市国有景区参观可享受门票全免服务,在签约的非国有景区享受门票折扣减免优惠。
(十二)金融服务。持卡人在我市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个人业务享受VIP服务。
咨询电话如下:
(十三)法律服务。持卡人在韶州公证处办理个人业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咨询电话:韶州公证处 0751-8872255
(十四)人才驿站服务。持卡人参加市、县(市、区)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或自行休闲疗养,可按规定优惠入住人才驿站服务基地。
咨询电话:韶关市人才驿站 0751-8539836
(十五)职称申报。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本人资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申报相应职称。
咨询电话:韶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751-8728320
(十六)特设岗位聘用。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受聘至事业单位,现有岗位难以满足需求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其薪酬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纳入总量调控基数。
咨询电话:韶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1-8728392
(十七)科研申报指导。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在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科研申报时,享受专人指导对接服务。
咨询电话: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0751-8639953
服务总咨询电话:韶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0751-8530884。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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