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动人才入县下乡支撑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产业类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中下旬赴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南昌、赣州、广州等地高校组织开展“2023年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详见《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院校安排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需求,企业急需紧缺的核心研发人才、技能人才。
以上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薪酬待遇
1.企业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在本次招聘活动中招录的特别优秀的,且符合产业急需的本科学历学位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青年人才。
五、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校园招聘点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需提前备好纸质版):
1.本人简历(须有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
(二)现场面试
招聘现场由企业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用上岗
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县(市、区)人社局按照工作职责协助各招聘单位落实人才引进培养及相关服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调整有关工作安排,会一并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g.gov.cn/)发布相关信息。
3.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751-8627189
青年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751-8537996
附件:
1.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院校安排情况表
2.2023年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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