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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才服务局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人才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3-05-25 15:34:56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为落实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的相关工作,更好推进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根据《“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我局拟向全社会对2023年韶关市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韶关市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工作

  二、项目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内容: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中《“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申报对象开展形式审查,并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形式审查的人员开展专家评审。

  (二)项目开展时间: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

  (三)项目要求:

  1.项目承接单位须按照我局要求做好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评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行业遴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级别职务),制定评审方案及资助类别、档次,对人才进行评审,开展科研诚信审查,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考察,出具评审结果等。

  2.承接项目后,按我局规定时间完成评审服务工作,及时提交评审报告。做好各项评审资料的整理录入、扫描归档,并及时移交我局。

  3.由项目承接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我局审定。

  4.评审纪律要求:

  (1)项目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得与项目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项目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注意项目材料的保密,不得拷贝或截取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3)项目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对被评审项目的关键技术与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

  (4)评审期间,项目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得与项目申报单位或人员直接联系、交流。如对项目材料有不清楚之处,应与我局联系确认。

  (5)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注意项目评审结果的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评审结果。

  三、承接单位要求

  (一)在国内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设施条件、专职服务人员及专业团队。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熟悉人才相关政策及评审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具有人才项目评审工作经验,拥有领域较全面的自有专家库。

  (六)具有相关项目经验,承接过政府部门人才项目的优先考虑。

  四、项目预算

  按实际评审人数及项目情况结算。

  五、需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单位简介,包括单位经营规模、过往业绩、技术力量、自有专家库优势等内容;

  (三)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单位2022年度纳税证明;

  (五)拟承担本项目主要专家团队证明材料(需提供名单、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职称、缴纳社保证明或缴纳个税证明等);

  (六)如近两年承担人才项目评审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七)《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方评审报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

  (八)项目服务方案。包括评审工作流程、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经费预算需明确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科研诚信审查、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考察等环节的收费标准。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材料为多页的,还应加盖骑缝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择优遴选

  由我局综合考虑报价方资质、从业经验、业绩、项目计划、服务能力及合理价格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项目承接机构。

  七、报名时间

  申报方须于2023年6月9日前将需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密封送至韶关市人才服务局人才智力引进科收,逾期不予受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103室,联系电话:0751-8537996)

  附件:

   1.“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

  2. 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方评审报价表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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