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失业人员就业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服务清单公告如下:
一、失业求助服务
(一)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1.办理机构: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办理条件: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
3.申请材料:失业登记实行承诺制,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4.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掌上12333”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业务申请,提交至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1.办理机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
2.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4)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5)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4.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申请人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三)失业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1.办理机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
2.办理条件:
(1)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在韶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3.申请材料:
(1)《失业补助金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4.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申请人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二、求职渠道
(一)线下求职
1.办理机构: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办理条件: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求职者。
3.申请材料:填写《求职登记表》
4.办理流程:根据求职者填写的《求职登记表》相关信息,由工作人员帮助劳动者通过系统登记的企业需求信息匹配相关岗位。
(二)线上求职:各类求职者通过关注“韶关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综合查询—找工作,根据求职意向查询岗位并投递简历,或参加市、县人社部门举办的线上招聘活动。
三、公共就业和失业保险服务机构目录
地区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本级 |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 | 0751-8728117 |
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 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 | 0751-8728019 |
浈江区 | 浈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 浈江区文化街10号 | 0751-8891690 |
韶关市浈江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 浈江区黄金村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商铺1栋二楼 | 0751-8313086 |
武江区 | 武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 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70号 | 0751-8630019 |
韶关市武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0751-8630289 |
曲江区 | 曲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 曲江区狮岩一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51-6667749 0751-6666634 |
韶关市曲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曲江区环城路曲江政务服务中心 | 0751-6682708 |
乐昌市 | 乐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 | 0751-5550289 0751-5551177 |
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乐昌市人民中路104号 | 0751-5553850 |
南雄市 | 南雄市就业服务中心 | 南雄市雄州街道朝阳南路299号 | 0751-3822482 0751-3888101 |
南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南雄市新城水南路6号 | 0751-3866567 |
仁化县 | 仁化县就业服务中心 | 仁化县新城路59号 | 0751-6353465 |
仁化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 | 0751-6282260 |
始兴县 | 始兴县就业服务中心 | 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 | 0751-3311503 |
始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韶关市始兴县永安大道始兴县人民政府西侧 | 0751-3334475 |
翁源县 | 翁源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翁源县龙仙镇西区滃江大道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51-2873439 |
翁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 0751-2818116 |
新丰县 | 新丰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新丰县丰城街道松园村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楼 | 0751-2284375 |
新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0号 | 0751-2253330 |
乳源瑶族自治县 | 乳源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9号 | 0751-5362383 |
乳源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13号4号社保办事大厅 | 0751-5360908 |
四、主要公共就业政策服务清单
序号 | 政策名称 | 享受政策范围人员 | 标准 |
1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属于13类别人员条件。 | |
2 |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下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
3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 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
4 | 一般性岗位补贴 |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每人每月200元。 |
5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
6 |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 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 | 每人一次性10000元 |
7 | 一次性创业资助 |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等 | 一次性10000元 |
8 | 创业租金补贴 |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等 | 每年最高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