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关市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公告
信息来源:就业局 发布日期:2022-11-29 15:24:29字体大小设置:[大中 小]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失业人员就业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服务清单公告如下:
一、失业求助服务
(一)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1.办理机构: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办理条件: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
3.申请材料:失业登记实行承诺制,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4.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掌上12333”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业务申请,提交至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1.办理机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
2.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4)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5)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4.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申请人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三)失业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1.办理机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
2.办理条件:
(1)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在韶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3.申请材料:
(1)《失业补助金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4.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申请人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二、求职渠道
(一)线下求职
1.办理机构: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办理条件: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求职者。
3.申请材料:填写《求职登记表》
4.办理流程:根据求职者填写的《求职登记表》相关信息,由工作人员帮助劳动者通过系统登记的企业需求信息匹配相关岗位。
(二)线上求职:各类求职者通过关注“韶关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综合查询—找工作,根据求职意向查询岗位并投递简历,或参加市、县人社部门举办的线上招聘活动。
三、公共就业和失业保险服务机构目录
四、主要公共就业政策服务清单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