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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冀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诉宋建伟、戴业建改期开庭公告送达

信息来源: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2-11-19 16:59:34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宋建伟、戴业建:

  本院已受理广东冀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诉宋建伟、戴业建支付机票费、签证费等劳动争议一案(韶浈劳人仲案字〔2022〕304-305号)。我院多次通过电话与你无法联系,致使无法送达你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最新开庭通知书。由于疫情原因,原定开庭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15时00分开庭审理的案件现改为2022年12月19日15时00分在本院仲裁庭(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文化街10号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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