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沟通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住所)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1-07 17:01:52字体大小设置:[大中 小] 分享到:韶人社许〔2022〕69号
申请人:沟通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
住 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93号奥园·韶关印象地块
八25幢7号一至二层
法定代表人:仲东
你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住所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变更住所,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00220043)。
依法获取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请你公司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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