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韶关市振北保安押运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09 16:22:04字体大小设置:[大中 小] 分享到:韶人社许〔2022〕32号
韶关市振北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工种)包括:(1)基层管理人员,(2)押运司机,(3)押运员,(4)业务员,(5)清分(点)员,(6)库管员,(7)厨师,(8)厨工,(9)清洁工,(10)汽车维修工,(11)督察员,共计223人。
二、上述岗位(工种)的实施时间期限为一年,即从2022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止。
三、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此复。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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