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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丹霞旅游巴士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03 17:27:07


  韶人社许〔2023〕39号


韶关市丹霞旅游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工种)包括:(1)管理人员,(2)驾驶员,共计36人。

  二、上述岗位(工种)的实施时间期限为一年,即从2023年7月7日起至2024年7月6日止。

  三、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此复。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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