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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13 16:00:41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人社〔2022〕1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14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六新”目标和“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稳就业保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提升系统行风和信息化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奋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

1.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和“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入实施新一轮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抓好党务干部培训,常态化、规范化抓实组织生活。严格抓好党员管理,将年轻干部、业务骨干吸纳到党员队伍当中。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党支部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机关党建创新创优,打造人社党建工作品牌。坚持抓党建促重大任务落实,推动基层党建与人社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3.建强干部队伍。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凭工作实绩选拔任用干部。注重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考验锻炼干部。通过开展双向挂职、脱产培训、“双周讲坛”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法治思维、主动服务、高效落实、风险防范五大理念。

4.强化纪律执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意识形态、统战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正风肃纪,持续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明察暗访,加强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推进人社领域规范治理

5.落实各项规范治理任务。紧紧围绕市委“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对照规范治理任务清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和问题双导向,突出人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缓解企业“用工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修订《韶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出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引;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划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优化“适老化”社保经办服务、强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监管,以改革攻坚、规范治理新成效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三、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6.完成就业目标任务。突出就业优先目标导向,促进就业容量扩大和质量提升,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200人、促进创业1500人,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7.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深入实施3.0版市“促进就业十条”政策,持续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和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拓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优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升级落实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

8.支持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开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稳定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供给,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帮扶,促进更多大学生留韶就业创业,力争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深化对外劳务协作,持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跨区域有序流动。完善分级帮扶机制,加大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力度,推动就业帮扶基地、乡村振兴车间建设,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帮扶,实现农村低收入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9.提升就业能力和保障。深入实施“互联网+就业服务”,推行就业实名制服务管理。抓好重点企业就业帮扶,完善重点企业清单,落实市级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和“一企一策”制度,开展“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一件事打包办”。持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韶关市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积极组织参加广东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和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

四、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保体系

10.巩固提升社保统筹层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各项工作。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人”按新办法计发待遇工作,推进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继续实施城乡居保基金市级管理,推动城乡居保基金省级管理。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按国家、省部署推进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深入开展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11.健全社保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进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继续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按规定调整加发比例。落实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国家部署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

12.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深入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缴费、关系转移接续、权益记录查询、待遇资格认证等在线服务功能。持续优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按省部署落实省内失业保险关系免申请转移全面落实港澳居民在内地参保暂行办法,继续做好在韶外籍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政策工作。制定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实施方案,完善社保基金运行研判、风险控制和智慧监管机制,推动建立社保基金反欺诈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五、扎实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13.抓好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工作。精心组织好2022年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落实《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统筹规范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收入待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面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扩大市属公立医院及县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范围。落实我省对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待遇落实和困难帮扶有关细则。

14.扎实推进人才工作。制定推进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工作方案。落实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动韶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省级产业园,加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放管服”力度。巩固拓展职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下放中、初级评审权,支持各县(市、区)在园区设立非公组织职称申报点。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到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组织完成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落实省、市博士博士后人才资助政策,优化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和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丹霞英才计划”和“韶州工匠计划”,及时高效落实人才津贴奖励。结合韶关绿色生态、红色文化等资源优势,抓住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机遇,发挥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人才驿站作用,开展灵活多样的人才对接交流活动。做好赴外人才招聘工作,紧紧围绕韶关发展定位和方向,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创新驱动良性互促、同频共振。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六、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15.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工程。持续推进“粤菜师傅”工程人才、产业、标准、文化四大体系建设,推动“粤菜师傅”工程大菜、小吃品牌化、市场化发展,深入挖掘粤菜文化内涵,助力乡村振兴,把“粤菜师傅”工程打造成为我市优势独特的民生工程、产业工程和民心工程。以我市承办2024年第五届世界广府人恳亲大会为契机,大力实施“韶州客家菜”品牌创建行动,推动“韶关广府人原乡粤菜”“韶关客家菜”“地方特色美食小吃”等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做好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和“韶州客家菜”特色店、特色菜评选推介活动。加强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建设。全年组织“粤菜师傅”培训800人次。加快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相结合的“粤菜师傅”评价体系,持续推进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粤菜师傅”技能大赛。

16.大力实施“广东技工”工程。对标我市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发展需求优化调整技校专业设置,加快构建产业导向的技能人才培育模式,鼓励企业、行业、院校开展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全年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在全市公办技工院校逐步推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市技师学院争创高水平技师学院和加快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积极支持南方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探索推动重点企业与院校共建新技能学院、产业就业培训基地等,开展新技术、新技能、新职业培训。组织开展技工院校毕业生本地实习考核工作,推动市属技工院校毕业生留韶实习率达到60%以上。复制推广东莞改革创新经验做法,加快构建行业企业广泛参与、校企共建共评共享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模式,进一步提高鉴定考核质量,实现全年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500人以上。加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17.持续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加快建设以道德教育为核心的诚信体系,配合推行“善美韶城·家政服务证”,推动家政服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南粤家政”培训基地和基层服务站建设,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诚信示范企业和培训示范基地,落实员工制企业补贴政策,全年开展“南粤家政”培训4000人次。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全省“南粤家政”技能大赛,开展2022年度“韶关保姆”“丹霞月嫂”评选活动,持续擦亮本地家政服务品牌。

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8.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依法规范企业用工,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完善劳务派遣监管制度,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薪酬调查、工资指导价位、薪酬分配指引制度,构建技能人才薪酬指导体系,引导企业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劳动关系协调员“百千万”培育计划。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和企业经济性裁员监测制度,妥善处置劳资纠纷。

19.构建根治欠薪体系。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制定全力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查实的欠薪问题按时全部办结。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工程领域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各项制度,全面应用韶关市建设领域工资分账管理监管平台。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等中高风险领域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分别达96%98%。加大企业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

20.抓好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推进涉劳动关系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重复信访和积案化解专项攻坚,深入推动网上信访主阵地建设,全力做好冬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关键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推进县(市、区)实体化调解中心建设。继续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培育选树工作。持续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提升“互联网+调解仲裁”和“要素式”办案效能,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分别达75%95%

八、推进综合性工作

21.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工程,继续做好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建成一批县级、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持续开展农村电商“百园万站”专项行动,推动“百园万站”规范建设和达标赋能,加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培养。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派遣工作,选派“三支一扶”人员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确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22.开展行风建设提质行动。完善行风建设制度机制。持续推进“清减压”行动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落地落实“打包办”一件事,推进政务服务提速办、简便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定期开展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常态化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统筹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拓展就近办、上门办、免申即办等服务。全面实施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形成差评和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实现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5%以上

23.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自觉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强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建议提案所提意见得到有效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人社“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强化正面宣传、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树立人社系统良好形象。

24.做好中省专项资金申报和使用工作。落实预算执行定期监控机制,积极申报并抓好资金分配下达后的使用支出和项目实效。聚焦人社部门主责主业和工作重点,加强财力统筹支持力度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强化社保基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技校管理风险防控。

25.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认真部署技工院校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机关、窗口、技工院校、人力资源市场等重要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防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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