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市人社部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预防、调解、仲裁”全链条改革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化解效能跃升,为企业减负增效注入法治动能,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2024年全市共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568宗,同比下降14.5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7.4%、调解成功率81.8%,连续五年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调解成功率达75%以上。
从“上门求诊”到“登门问诊”
全市人社部门以“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为契机,组建11支服务队,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政策解读、用工释疑等活动,针对企业管理滞后、制度缺失的现状,让企业“提需求、出试卷、列清单”,为企业量身定制防范和化解用工风险的“法律处方”,开展“手把手”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企业法治观念和依法规范用工能力。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送法入企8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近百人次。
从“单兵作战”到“协同治理”
充分发挥“仲裁+”力量,印发三方联合调解、新业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法援工作站指引等文件,打造“人社+法院+司法+工会+企联+工商联”六方联动新模式,建立集劳动仲裁、多元调解、源头预防、法律援助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产生了“1+1>2”的良好功效,实现从风险预警到执行监督的12个环节无缝衔接,做到职工情绪早安抚、处置过程更顺畅。2024年全市共通过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调处案件86宗,通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调处案件6宗,实现仲裁服务提质增效。同时,各级仲裁机构深化裁审衔接机制,定期与当地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统一类案裁判标准,2024年涉劳动争议一审发改率仅11.96%,切实减少企业讼累。
从“矛盾上交”到“就地化解”
持续构建多元化调解体系,打造全域覆盖的“半小时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圈”,出台《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化解劳资纠纷的通知》等制度,整合企业、商(协)会、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等资源,在全市范围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现调解仲裁服务下沉,促进“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均已成立三方联合调解及新业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106个乡镇(街道)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同时,指导13个经济开发区(产业园)、4家企业(协会)、1家事业单位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构建起横向覆盖广、纵向多层次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处置组织网络。
从“事后救火”到“事前预防”
健全风险监测机制,制定并实施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实施方案,聚焦税费缴纳、社保欠费、案件受理、投诉举报、信访处理、社会舆情等反映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指标变化情况,加强各类数据信息的归集、分析、研判,推行分类分级响应触发机制及“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管理,主动排查预警,主动分析研判,主动介入处置,主动互通信息,切实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2025年一季度,通过水费异常数据锁定7家高风险企业,预警后提前开展排查,避免引发群体性争议。
接下来,市人社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多元处理机制,切实筑牢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道防线”,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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