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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骗取社保待遇会被判刑—— 韶关市社会保险防骗攻略

信息来源:综合规划科 发布日期:2022-01-25 15:08:34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骗取社保待遇会被判刑

  —— 韶关市社会保险防骗攻略


  近年来,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或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利用部分社会群众对社保政策不够了解,忽悠不懂政策的群众,宣称“低成本参保”、“无门槛一次性直接补缴”、“即办提前退休”等,采取伪造劳动合同、工作证明、个人档案等资料的方式,违规办理参保缴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那么,骗保有什么后果吗?近日,笔者特走访了市人社局,选取几个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和领取养老金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参保人自我防范意识。

  案例1

  【案简介】

  L市社会人员李某等人,向社会群众宣称“可以代办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社保,退休后每月可以领钱”、“没钱可以不付钱,办完交出社保卡,领完垫付款再还回本人”,为部分社会人员伪造工资签领表等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

  【处理结果】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某等人先后为135名社会人员虚构劳动关系,以L市锅厂员工等身份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并从中牟取利益,累计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损失198.59万元!2019年,L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违法所得三十二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同时,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领取养老金的135名社会人员依法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

  案例2

  【案简介】

  H市社会人员杨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早期国企临时工退休相关文件,向社会群众宣称“可为所有人员办理补缴退休”、“现在有政策支持,放心办理”,为部分社会人员伪造劳动合同书,通过冒充早期国企临时工身份办理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

  【处理结果】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杨某共为132人虚构劳动关系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累计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损失69万元!2020年,H市人民法院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违法所得四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同时,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领取养老金的132名社会人员依法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

  案例3

  【案简介】

  J市社会人员吴某,在明知本地市民谢某、黄某不符合办理一次性社保补缴手续的条件,仍先后收取谢某、黄某好处费8万元,通过伪造企业职工档案资料,办理一次性社保补缴手续。

  【处理结果】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吴某共骗取社保基金2.8万元。案发后,谢某、黄某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2020年,J市人民法院判决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4

  【案简介】

  G市社会人员林某向社会群众宣称“只要缴纳介绍费,不用上班就能领取工资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虚构事实骗取群众财物。

  【处理结果】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林某以办理挂靠公司的名义收取90名社会群众介绍费82万元,并在前期发放部分工资骗取更多群众信任,共骗取社会群众54.94万元。2019年,G市人民法院判决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三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清偿被害人损失。

  市人社部门郑重提醒大家,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及骗取社保待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后领取养老待遇,不但要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捞不到任何好处,还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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