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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考试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8-22 00:00:00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旧版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各地市即将开展旧版证书清理、销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办将对考试结束已超过5年且无人认领的旧版证书进行清理,请尚未领取2013年以前资格证书的考生于20181031日前到我办窗口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领证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北路1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4号楼一楼人事考试办公室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1-8607083

二、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将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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