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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人才公寓分配办法》 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人才服务局 发布日期:2019-12-20 13:24:37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关于《韶关市人才公寓分配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韶关市人才公寓分配办法》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根据《韶关市人才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2010年6月,我市印发了《韶关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人才公寓分配工作,同时于2015年9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并发布实施,有效期为5年。修订实施以来,国家和省、市提出了清理证明事项,优化政务服务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分配办法,规范人才公寓的分配管理,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需要对《韶关市人才公寓分配办法》进行重新修订。


    二、《办法》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一)明确了人才公寓的范围(第一条)。明确规定目前已提供使用管理的人才公寓是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沙洲四路9号的人才公寓;金城小区英才公寓不适用于本办法。

    (二)增加了实施机构(第三条及第六条第二款)。增加了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核实已完成网签及备案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和父母的住房情况。

    (三)扩大了准入条件(第四条)。居住条件确有困难的标准从原来的家庭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修改为家庭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取消了部分证明事项(第六条)。取消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档证明,改由审核部门负责核实申请人及其配偶和父母的住房情况。取消了住房困难证明,申请人住房困难的自愿承诺居住条件确有困难,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即可。同时,申请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

    (五)明确了分配流程各环节的办理部门(第六条)。人才公寓租住人选凭身份证和《韶关市区人才公寓准租证》与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凭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安排通知书》到市房管所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后接受市房管所的统一管理。


    三、什么是人才公寓?


    答:本办法所指的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统一规划提供,为到韶关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才提供的政策性租赁周转用房。目前已提供使用管理的人才公寓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沙洲四路9号;金城小区英才公寓不适用于本办法。


    四、什么人可以申请韶关市区人才公寓?


    答:人才公寓的入住对象为未取得《韶关市区人才公寓准租证》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一)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近三年内录用或聘用的市区以外生源、本人及配偶和父母在市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以下同)或居住条件确有困难(指家庭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近三年内调入或聘用的户籍落入市区、且本人及配偶和父母在市区无住房或居住条件确有困难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高技能人才;

    (三)来市区“先落户、后就业”的市区以外生源、且本人及配偶和父母在市区无住房或居住条件确有困难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经批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级以上职级、且本人及配偶和父母在市区无住房或居住条件确有困难的特殊人才。


    五、申请人才公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不同的申请对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所不同,并且为了优化办事流程,本次修订对部分申请材料进行了简化:

    (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申请人,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韶关市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公务员免)、技能等级证书、任职通知书、结婚证、租房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核。

    (二)“先落户、后就业”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韶关市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结婚证、租房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核。


    六、人才公寓分配工作如何实施?


    答:申请人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按照要素标准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分配,出现空缺依次替补,如因最低总分相同致使分配人数超过公寓可居住人数的,则对最低总分人员进行抽签确定人选。


    七、人才公寓申请要素如何计分?


    答:申请要素分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和在韶工作时间:

    (一)博士或者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正处级职级人才,以及市重点引进的高新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和科研团队依申请优先安置。

   (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和职级这三项只取一项计分,就高不就低。其中专业技术职称,如申请人为公务员,则此项不计分。


    八、人才公寓分配流程有哪些?


    答:人才公寓分配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审核、计分、公示、领证、选房及入住七个程序:

    (一)申请。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申请人,由个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先落户、后就业”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资格的申请人。

    (三)计分。对符合资格申请人按要素进行计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拟定人才公寓租住人选。

    (四)公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人才公寓租住人选,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经核实出现人选空缺,则依次替补并公示。

    (五)领证。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或人才公寓租住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韶关市区人才公寓准租证》,逾期作自愿放弃处理。

    (六)选房。人才公寓租住人选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住房保障中心,依得分高低顺序选房。如委托他人选房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由受委托人选房。
    
(七)入住。人才公寓租住人选凭身份证和《韶关市区人才公寓准租证》与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凭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安排通知书》到市房管所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后接受市房管所的统一管理。


    九、《办法》规定了哪些申请纪律?


    答: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租人才公寓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才公寓分配办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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