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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将免费 学时可由用人单位认定 新政策11月1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8-11-21 00:00:00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粤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将免费 学时可由用人单位认定 新政策11月1日起实施

 

相关政策链接: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免费、下放学时认定权……22日,省人社厅召开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笔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学时认定权等方面进行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改进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从11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该政策,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将提供免费培训服务,由原来的“施教机构向专业技术人员收取费用”开展培训,改革为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培训经费。省人社厅将确定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开发网络课件,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换代版,本月30日起正式启用),该系统将为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和学时自动登记等服务。

与此同时,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由原来“施教机构向专业技术人员收取费用”开展培训,改革为“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培训或由用人单位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组织开展培训”,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此外,省人社厅还将下放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权限,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后,除教育、卫生计生行业外,由用人单位审核认定学时,生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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