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我市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02-06 15:15:20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关于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3号)文件要求,我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制培训项目,现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2月5日至2月25日。

  二、报送时间

  2024年2月26日。

  三、征集范围

  1.培训项目应突出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导向,重点围绕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等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当地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等。

  2.项目制培训内容应对应《职业分类大典》中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或培训合格证书项目。

  3.可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结合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等确定培训内容、课时等。

  4.培训合格证书项目可参考《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一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87号)、《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三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粤人社函[2020]344号)、《关于公布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一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44 号)、《关于公布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40 号)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和培训课程标准。

  四、报送方式

  填写《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报告》(附件1)、《项目制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2)、《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3)并盖章,电子表和扫描件(PDF版)一并上交。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做好培训资金测算,结合本地区培训资金规模科学合理确定培训项目、培训规模,也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提出培训项目。

  2.各培训项目需求汇总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开展,请各单位按时序实施相关培训工作。

  联系人:陈鹏炀\李志娟   联系方式:0751-8607011

  附件:

     1.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制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3.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部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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