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韶关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12-05 08:46:40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引领示范作用,统筹做好我市2024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确保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就征集2024年我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各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可申请主办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遴选承办机构和协办部门。主办单位及承办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备办赛必要的经费、设施设备、场地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方式;

  (四)有完善的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竞赛规则、技术规程;

  (五)有熟悉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赛项专家、管理人员和相应的技术团队;

  (六)有系统与完善的赛务、安保、医疗、卫生、应急等保障措施。

  二、竞赛项目

  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所设定的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以及后续由国家公布的新职业(工种)为设定范围,优先支持紧贴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可围绕技术含量高、从业人员多、影响面积大、发展速度快的职业(工种)或在本行业具有代表前沿技术的标志性职业(工种)设置竞赛项目。

  每项竞赛设置的职业(工种)原则上不超过两个,为优化竞赛质量,相同类别的行业竞赛项目,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举办,同一年度同一职业(工种)原则上不重复举办。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分析总结历年开展市级和县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填写《2024年韶关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草拟《2024年韶关市(××行业或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方案(草案)》(附件2),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一并报送至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逾期无特殊情况不再受理。

  (二)职业技能竞赛须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命题,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无对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竞赛项目,需参照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确定竞赛标准。市级竞赛原则上应按照三级/高级工等级相关要求(如有计划举办二级/技师等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请提前与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沟通),县级竞赛原则上应按照四级/中级工等级相关要求。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biaozhun.osta.org.cn/)或职培云(https://px.class.com.cn/search/index/index)查询。

  (三)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结合历年竞赛开展情况,确定竞赛类别,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列入我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凡纳入我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给予相应的政策和技术支持。

  (四)已公布的项目须按公布时间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允许临时停办或不办等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蒙证尹,8605683。

  电子信箱:sgsxb2021@163.com。

  附件:

     1.2024年韶关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2.2024年韶关市(××行业或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方案(草案)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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