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韶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07-17 16:07:51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同时紧紧围绕我市“3+3”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根据《韶关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实施方案》(韶人社函〔2022〕46号),委托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组织申报、评审工作,现就开展2023年度韶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韶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以面向全市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轻工产业、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医药、大数据及软件信息服务等“3+3”战略性产业集群类专业为重点,由工作经验丰富,具有高超技能技艺,良好职业道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韶关市辖区内的企业、行业协会、技工(职业)院校和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为载体领办和创办。

  优先支持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荣誉的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同一单位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已确定为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技能领军人才,不得以相同单位重复申报。韶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领办人及主要成员(不少于3名)均具备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技师以上资质。具有下列条件的均可以申报:

  (1)为工作室提供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

  (2)建立完善的工作室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

  (3)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

  (4)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

  (5)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如果是依托企业申报的,企业应保障有充足的资金支持用于大师工作室运作;如果是依托院校申报的,大师工作室应有不低于50%的运作经费来源于院校教研经费。(申报材料须附上承诺说明)

  二、申报材料

  申报设立韶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韶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附件2);

  (二)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工作室名称(以“韶关市+“所申报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项目领办人、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管理制度、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开展计划和主要工作方向等;

  (三)领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荣誉证书、个人专著、公开发表刊物、专利、技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有关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另外报送《韶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以上材料电子文档。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鼓励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积极组织属地有关单位申报。相关申报材料以书面纸质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韶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唐懿,联系电话:0751-8605683;市人社局职建科  佘晓淇  0751-8728056。

  邮箱:sgsxb2021@163.com。

  附件:

   1.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韶人社函〔2022〕46号)

  2.韶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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