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暨“韶州客家菜”产业文化交流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07-12 16:39:11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暨“韶州客家菜”产业文化交流活动定于10月在我市举行。本次活动由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总工会共同主办,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韶关市餐旅烹饪协会联合承办。现将《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暨“韶州客家菜”产业文化交流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工作过程如有疑问,请与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组委会办公室(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林煜祥,联系电话:0751-8604383。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总工会

     2023年7月11日



  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暨

  “韶州客家菜”产业文化交流活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暨“韶州客家菜”产业文化交流活动顺利、安全、有序进行,办出一届富有创意、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盛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搭建技能展示、文化交流、产业融合平台,展示“粤菜师傅”工程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果,大力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促进各县(市、区)地区间的人文交流,推动“韶州客家菜”饮食文化发扬光大,持续扩大“粤菜师傅”工程影响力,进一步擦亮“粤菜师傅”金字招牌,以“粤菜师傅”工程“小切口”解决就业“大问题”、满足民生“大需求”、促进产生“大发展”。

  二、组织架构

  (一)组委会

  主  任:涂为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张建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陆石辉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白深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雷东林 市总工会经济工作和女职工部部长

  唐德平 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主任

  罗乐天 市餐旅烹饪协会会长

  曾莉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

  江  明 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晓飞 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

  叶雨欣 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

  田  斌 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三项办主任  

  杨  帆 市餐旅烹饪协会秘书长         

  邓祖荣 市餐旅烹饪协会名厨委员会主任

  组委会负责大赛和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二)组委会办公室

  负责大赛和系列活动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

  主  任:白深云(兼)、唐德平(兼)

  副主任:刘晓飞(兼)、田  斌(兼)、谭兴田、林煜祥

  (三)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组委会下设统筹协调组、技术工作组、现场保障组、接待后勤组、新闻宣传组、监督仲裁组、产业文化交流组等工作机构。

  1.统筹协调组

  负责大赛总体策划、预算编制、组织协调、赛事筹备、赛务安排等具体落实与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所需场地及设施设备等保障工作;根据职责及时妥善处理赛场突发情况等工作。

  组  长:刘晓飞(兼)

  成  员:唐  懿、蒙证尹

  2.技术工作组

   负责大赛赛场复核、抽签编排、试卷保密、监考(督导)安排、阅卷评分、结果复核和技能等级证书核发;对大赛各环节技术工作提出规范要求;提出专家组长(裁判长)人选;组织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及命题;协助赛务工作组实施技术保障;根据职责参与处理大赛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工作。

  组  长:叶雨欣(兼)

  成  员:朱新跃、高  敏

  3.现场保障组

  负责大赛经费保障、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赛场耗材清点、物资采购、赛场布置、志愿者(酒店经理)安排、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医疗保障、卫生保洁、车辆指挥、应急处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为大赛集训及比赛期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组  长:陈  波

  成  员:邓奔戈、赖炎敏、周红艳、方  维、杨子欣、江伟英

  4.接待后勤组

  负责大赛各级领导、特邀嘉宾、媒体记者、代表团(工作人员、选手和裁判人员)的食宿安排、车辆调度、酒店联络等生活接待工作。

  组  长:郭红梅

  成  员:陈顺连、唐华斌

  5.新闻宣传组

  负责大赛舆论宣传报道工作,联系官方主流媒体对大赛赛前造势、赛中跟进和赛后延伸三个阶段进行跟踪报道。

  组  长:廖芳芳

  成  员:李慕纯、梁  莉

  6.监督仲裁组

  负责大赛申诉、仲裁和监督,主要处理大赛过程中争议、投   

  诉和违纪的裁定。

  组  长:江  明(兼)

  成  员:彭  登、何  毅

  7.产业文化交流组

  负责“韶州客家菜”产业文化交流活动的评选评定、展示展览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谭兴田

  成  员:林煜祥、蒋旭群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活动地点

  设在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

  四、活动内容

  为突出技能竞赛的引领性、辐射力、参与度,邀请各县(市、区)组队参赛。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直播和邀请厨届网络达人拍摄视频等形式,宣传推介本次大赛,充分展示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推动“粤菜师傅”工程深入人心,推动“韶州客家菜”饮食文化发扬光大。开幕式将邀请市领导出席。

  (一)“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

  1.竞赛项目

  大赛设置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两个项目。两个赛项均以“客家菜”菜系进行,竞赛内容包括烹制粤菜热荤菜、粤菜冷盘、粤式面点和“客家风味小吃”(以粘米粉或糯米粉为主,下同)。

  (1)中式烹调师按“客家菜”菜系烹制粤菜热荤菜、粤菜冷盘和客家风味小吃。名厨组完成自选热荤菜、指定冷盘和客家风味小吃;新秀组完成指定热荤菜、自选热荤菜和客家风味小吃。

  (2)中式面点师按“客家菜”菜系烹制粤式面点和客家风味小吃。新秀组完成指定面点、自选面点和客家风味小吃。

  各赛项考核要求具体以大赛各项目技术工作文件为准(经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审定后,另行通知)。

  2.竞赛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考核,名厨组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新秀组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四级/中级工为参照,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

  3.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各项目均为个人赛,不设团体赛。

  4.竞赛赛制

  本次大赛不设选拔赛,只设总决赛,比赛采取技能操作考核,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理论知识部分融入操作技能考核。

  5.参赛组别

  大赛中式烹调师项目设名厨组、新秀组两个组别;中式面点师项目只设新秀组,不设名厨组。

  6.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技工(职业)院校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县(市、区)推荐选拔。

  7.参赛对象

  名厨组参赛对象为各县(市、区)属地内餐饮企业、酒店、宾馆、农旅餐饮实体、院校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

  新秀组参赛对象为技工(职业)院校全日制烹饪专业在校学生。

  8.参赛资格

  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在韶工作满1年(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不低于1年)或在韶就读技工(职业)院校的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无投诉和违规记录,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院校在编教师人员除外)、已超出法定劳动年龄、已退休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韶关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9.竞赛报名

  (1)报名时间

  截至2023年8月25日17:30。

  (3)报名材料

  1)基本材料(必选)

  ①选手报名表、作品质量送评卡、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和参赛选手安全、健康承诺书(各1份)。选手如实填写《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作品质量送评卡》(附件3)、《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附件4)和《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参赛选手安全、健康承诺书》(附件5); 

  ②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为:身份证、广东省社保卡或居住证、军官证、港澳台地区人士凭港澳台地区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

  ③学历证(或学位证)或学生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1份)。职工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初中学历证书的,可用《学历证明》(附件6)对教育经历的真实性进行签章确认。学生提供所持有的学生证。

  ④相片。近半年2寸白底彩照。必须是近半年来的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电子相片1张和纸质相片1张(粘贴报名表);相片大小为40KB以内,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相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请尽量到照相馆拍摄符合规格的电子相片,若上传的相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选手本人特征,对考试或证书使用造成影响的,由选手本人负责。

  2)其它材料(备选)

  工作年限证明材料(1份):按参赛资格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须在《工作年限证明》(附件7)对工作经历的真实性进行盖章确认。  

  (3)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承担起选手和裁判报名审核的主体责任,因报名材料把关不严不符合报名或办证要求的,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承担后续工作。选手和裁判报名资格和资料原件由属地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并验相应证书原件、收复印件,以及收集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和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市餐旅烹饪协会汇总审定,经组委会统筹协调组进行复查,确认相关材料无误后,届时由相关工作组根据选手和裁判制作相应证卡,并于报到时发放。 

  大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佩戴由组委会制发的参赛证件及身份证原件,方可具有进入比赛场地的资格。

  10.裁判团队组建方式

  依据《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指引》有关条件要求,裁判长由组委会技术工作组根据条件遴选确定并填写技术备案表报备。裁判员应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并熟悉本职业的竞赛流程、竞赛技术规则、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裁判员由参赛代表团各推荐1名(辖区无参赛项目的无需推荐)的方式组建(附件8),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原则上,推荐的裁判员不同时执裁两个项目。各地遴选裁判员条件不具备或数量不足时,由裁判长商主办单位共同确定第三方人员组建裁判团队,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11.代表团组建方式

  本次大赛名厨组、新秀组参赛代表团均由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院校不再组建代表团。团长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担任,团长全面负责本代表团参赛各项事务管理。领队由竞赛管理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组织选手和裁判按要求参赛和后勤保障相关工作,维护大赛纪律和秩序。各参赛代表团可设1名领队助理,并根据选手和裁判情况安排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为选手和裁判在参赛期间提供安全和生活保障。

  (二)“韶州客家菜”产业文化交流活动

  为丰富本次技能大赛的活动内容,提升大赛的影响力,组织开展“粤菜师傅”工程成果展示,韶关客家美食文化交流展示,“韶关粤菜名食材”展览,“韶州客家菜”特色店、特色美食和“粤菜名食材”发布等“韶州客家菜”产业文化交流活动,具体如下:

  1.“粤菜师傅”工程成果展示

  制作“粤菜师傅”工程宣传片,全面展示我市实施“粤菜师傅”工程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反映各地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 以及社会的热烈参与。

  2.韶关客家美食文化交流展示

  (1)设置客家美食展示区,宣传展示我市各地特色美食,推广客家美食文化。

  1)邀请广东省五星级“粤菜师傅”名厨制作12款“韶州客家菜”特色美食。

  2)邀请市餐旅烹饪协会会员单位制作一席“四季韶关”秋之家宴。

  (2)设置客家美食体验区,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参展单位提供不低于8款地方特色美食(小吃)进行现场展示,供大众品尝。活动现场还将展示各地美食书籍画册等“粤菜师傅”工程成果,宣传推介客家美食文化。

  3.“韶关粤菜名食材”展览  

  设置粤菜名食材展览区,粤菜名食材作为“粤菜师傅”“四名”品牌之一,经评选活动选定的20款“韶关粤菜名食材”,由选定食材的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参展单位提供产品在活动现场进行展览。

  4.“韶州客家菜”特色店、特色美食和“粤菜名食材”发布

  各县(市、区)推荐在本地4家具有区域特色美食的餐饮企业、有大众影响力的菜、点、小吃各2款和3款具有地方特色名优食材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组委会委托大赛承办方组织人社、文广旅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行业资深美食专家学者、省级粤菜师傅大师以及各县(市、区)推荐1名美食达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出2023年30家“韶州客家菜”特色店、12款“韶州客家菜”特色美食和20款“韶关粤菜名食材”,在活动现场发布并颁发牌匾。

  2023年“韶州客家菜”特色店、“韶州客家菜”特色美食和“韶关粤菜名食材”评选活动,具体由承办方市餐旅烹饪协会组织实施。

  五、竞赛激励

  按照省、市有关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颁发证书、奖金、牌匾

  决赛各赛项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

  对各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名次证书,对其他排名在参赛总人数前50%选手颁发优胜奖。

  决赛为名厨组赛项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选手颁发奖金。其中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优胜奖500元。

  决赛为新秀组赛项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选手颁发奖金。其中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优胜奖300元。

  各项目专家及裁判,由组委会颁发聘书。

  各县(市、区)按参赛选手名额分配完成推荐选拔并组织参赛的,以及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实施保障单位,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对在新秀组赛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练,由组委会授予“优秀教练”,颁发证书。

  (二)授予“韶关市技术能手”、“韶关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及证书

  符合条件获奖的职工选手,根据《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韶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告》(韶人社规〔2023〕1号)有关要求,参加决赛人数在60人以上(含60人)前4名;参加决赛人数在40至59人之间前2名。经核准后,由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韶关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并由韶关市总工会授予“韶关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已获得相同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三)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在决赛各赛项参赛选手中,符合相关规定的,由韶关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已取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者不重复发证。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办法参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和证书数据上传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2〕46号)执行。

  六、实施步骤

  (一)2023年9月1日前,各参赛代表团汇总并报送代表团人员名单和资料;

  (二)2023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开展选手集训和召开技术说明会;

  (三)2023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举办大赛决赛。

  七、申诉、仲裁与监督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在规定时限(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监督仲裁组提出。监督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监督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监督仲裁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三)监督

  裁判长以及全体裁判员均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负责竞赛评判工作。为保证竞赛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主办单位将委派专人对赛事进行全程监督。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迅速制定工作方案;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多形式组织好参赛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扩大活动参与度和影响力。

  (二)扩大宣传影响。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大赛的契机,大力宣传“粤菜师傅”新发展、新典型、新经验,通过主流媒体和相关平台网站大力开展宣传造势,提高大赛知晓度。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本参赛代表团选手备赛、参赛过程。

  (三)严格安全保障。各县(市、区)应严格遵守竞赛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组团参加集训和比赛,接受组委会统一指挥。如遇突发情况,请立即与组委会联系,由相应工作组进行处理。代表团的工作人员、参赛选手及裁判人员往返交通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县(市、区)代表团承担,请各县(市、区)代表团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加强材料报送。各参赛代表团于9月1日前汇总好代表团人员名单,将《代表团报名汇总表》(附件9)和各类人员报名资料(含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餐旅烹饪协会,联系人:高敏,联系电话:18038941381,邮箱:2912378657@qq.com。

  九、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代表团要按照组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好各代表团参赛选手按时参加集训及决赛,代表团领队须全程负责本代表团选手参赛和后勤保障相关工作,维护大赛纪律和秩序。

  (二)比赛不收取参赛费。各县(市、区)人社局代表团〔含工作人员(团长、领队、领队助理及随同人员)、选手、裁判人员(不参与集训)〕在集训及决赛期间交通自行解决,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间、地点以及住宿安排另行通知。

  1.各工作人员、选手和裁判工作餐由组委会承担;选手(浈江、武江、曲江除外)住宿由组委会负责,裁判人员另有安排。

  2.工作人员入住组委会推荐酒店,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为各参赛代表团推荐酒店并提供预订服务,安排联络员在入住酒店提供对接服务。

  (四)各参赛代表团自行购买保险。所有参赛选手与组委会签订《参赛选手安全、健康承诺书》。

  (五)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委会可根据大赛进展情况适时调整本方案有关内容,并通知各地。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煜祥,联系电话:(0751)8604383

  (二)工作机构

  1.统筹协调组

  联系人:唐  懿,联系电话:(0751)8605683

  2.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朱新跃,联系电话:(0751)8609408

  3.现场保障组

  联系人:陈  波,联系电话:(0751)8604318

  4.接待后勤组

  联系人:郭红梅,联系电话:(0751)8604398 

  5.新闻宣传组

  联系人:廖芳芳,联系电话:(0751)8604366

  6.监督仲裁组

  联系人:彭  登,联系电话:(0751)8609408  

  7.产业文化交流组

  联系人:谭兴田,联系电话:(0751)8604366

  (三)各县(市、区)咨询热线

  1.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梁柳婷,联系电话:(0751)8879887

  2.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梁程铭,联系电话:(0751)8628890

  3.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陈伟敏,联系电话:(0751)6696096

  4.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才兴,联系电话:(0751)5560831

  5.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温贞强,联系电话:(0751)3868515

  6.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邹洁茹,联系电话:(0751)6390803

  7.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赖路和,联系电话:(0751)3327968

  8.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国华,联系电话:(0751)2877223

  9.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叶凤玲,联系电话:(0751)2268150

  10.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胡艳芳,联系电话:(0751)5362270

  附件:

   1.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各县(市、区)参赛选手名额分配明细表

  2.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选手报名表

  3.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作品质量送评卡

  4.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参赛选手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

  5.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参赛选手安全、健康承诺书

  6.学历证明

  7.工作年限证明

  8.韶关市第五届“粤菜师傅”技能工匠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9.代表团报名汇总表


相关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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