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质量通报(2023年第2期)

信息来源: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07-07 11:14:08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工作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技能评价工作提质扩面,现将2023年二季度我市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日常质量督导工作稳步开展。根据《韶关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指引(试行)》,中心持续加强与县(市、区)人社部门联动,第二季度共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质量督导157次,对技能人才评价等级考核督导149次,考核人数4960人;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督导8次,考核人数286人。根据提交的督导情况反馈,全市各技能人才评价考场(考点)考风考纪和考后管理等环节均能按要求规范进行,暂未出现违纪和突发考试安全事故的情形。

  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题(卷)库建设有序推进。为促进产业工人技能晋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立健全韶关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试题(卷)库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遴选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试题(卷)库开发承办单位的通知》要求,结合韶关市企业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围绕从业人员较多的企业生产实际,经专家评审,我中心委托广东省劳动学会对化工总控工职业(工种)三级、四级两个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题(卷)库进行开发,要求各等级题库(卷)库均包含1200道理论试题和10套技能操作试卷。

  三、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质量管理工作有待加强。6月,省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我省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质量管理试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我中心立即落实文件要求,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各评价机构,并要求机构及时上报自评结果。截至目前,市属社评机构,省属社评机构,公立和私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企业评价机构、省属社评机构韶关分支考点等共有11家评价机构及时上报了自评情况,机构上报自评结果全部合格。6月22日,我中心组织人员抽取了2家机构进行实地对照评估核查。

  针对机构自评及实地核查结合日常督导了解情况,各机构要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评价机构应配备6名专职人员。目前,部分机构未能按要求配足人员,企业评价机构大部分都是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兼职管理,院校机构大多为教务科人员兼职管理。各机构需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人员配置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内部质量督导员及考评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办公设备配置。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及时配备完善办公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文件(资料)柜等,提高工作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和人才评价的资料归档管理。培训或评价结束后,应按照要求,及时完善档案台账资料(须有对应的目录、时间等内容),并做好电子及纸质材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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