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9-06 16:54:59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韶人社函〔2022〕11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两类人才贯通是造福广大技术技能人才,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环境的重要途径。各级人社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两类人才积极贯通评价,加快培养造就素质优良、技艺精湛、具有工匠精神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市人社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做好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评价政策宣传解释、业务指导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职业能力建设科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向高技能人才贯通评价的相关政策宣传解释、业务指导工作;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向高技能人才贯通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辖区内产业内企业、单位的技术技能人才贯通评价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做好指导服务和组织实施工作。对符合《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的技能人才,引导他们依程序申请补贴。

  二、精准把握评价范围对象

  参加职称评审的范围对象:在我市工程、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等领域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可按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范围对象:在我市技能岗位工作,取得工程、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技术人才,对应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专业类别与技能类职业(工种)对应关系指导目录,可按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含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下同)。 指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对应的专业类别和职业(工种)结合省相关政策适时增减。(详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的《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三、严格评价组织程序

  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目前仍由对应的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程序: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与系统申报同时进行)—单位审核公示—主管部门审核—市级评委会受理审核—市人社局审核并开具委托函委托省高评委评审。具体以各系列专业贯通评审通知为准。

  相关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成功的企业,其内部员工可直接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评价活动;二是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成功的社会评价组织(公告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osta/tzgg/index.html,名单动态更新,目前已有两批社会评价组织进行了公告,详见附件2、3),面向社会开放组织报名,相关人员可按自身条件报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三是参加省、市举办的,经省、市人社部门备案的各级职业技能竞赛,符合竞赛管理规定的,可获颁相对应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信息可关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站:https://rsj.sg.gov.cn/)、各行业协会网站、各企业网站等。

  四、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

  各级人社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读,引导技术技能人才充分知晓、理解、支持和参与贯通评价。各县(市、区)人社局及各相关单位尤其要按照所管辖行业、产业范围,深入企业逐一开展“面对面”政策宣讲,重点做好倾斜政策的宣传解读:一是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注重向高技能领军人才倾斜,如对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正高级及以下级别职称评审等;二是已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所申报职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技能评价的理论知识考试,以及取得正高级工程师从事生产一线技能工作的可直接申报高级技师等。对这些政策一定要解读清楚,更要深入了解未备案企业的根本原因,助力解决实际困难,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同时做好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两类人才积极参与改革,主动申报评价。

  联系人:吴威龙,联系方式:8607011

  附件:

   1.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87号)

  2.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76号)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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