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批取消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项目)部分备案资质的通知(第三批)
信息来源: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2-06-02 12:05:09字体大小设置:[大中 小] 分享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
根据《韶关市实施<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的工作指引》(韶人社函〔2021〕38 号)的规定,现分批启动退出机制:若培训机构通过备案的工种(项目),一年内未开展培训的,取消备案资质。
附件:取消培训机构和项目目录清单
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取消培训机构和项目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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