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专题信息 > 就业创业 > 就业创业

转发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20 14:56:59字体大小设置:[ ]   分享到:

  转发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从4月8日起,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包括开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认定、人员招聘以及补贴申领等工作严格按照粤人社规〔2020〕13号文要求执行,此前已按原规定使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原规定享受至期满。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6日  


主办单位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0751-12333 备案号: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020302000129号